第二实验小学位于开封市祥符区经二路与园区路交叉口南100米路东,是一所祥符区教育体育局直属的标准化小学,教学设施完备,专用教室齐全,环境优雅的新型学校。
根据《祥符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祥符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祥教体文【2023】18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服务范围
1.祥符大道南段以东--塞纳公馆南路以南—文化南路以西。
2.文化南路以东--园区路以南
二、招生对象及入学条件
(一)符合入学条件且年满6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不含已注册过学籍的适龄儿童。
1.适龄儿童与父(母)户籍一致,且户籍与父(母)自有住房相一致;
2.适龄儿童与父母及祖辈同户籍同居住,且为唯一居住地址(父母需提供由祥符区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开具的无房证明);
3.适龄儿童与父(母)户籍不一致,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
(1)父母双方为现役军人(含武警);
(2)父母双方为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
(3)孤儿。
4.符合以上1、2、3条具备随班就读能力的残疾儿童。
(二)进城随迁子女符合以下入学条件的学生,由我校按规定安排就读。
1.户籍不在我校服务范围,已在我校服务范围内购房的学龄儿童监护人需提供:户口薄、房产证原件(暂未办理房产证的需要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和购房发票或契税发票原件;户籍所在地乡、镇中心校(跨县区由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外出就读证明。
2.户籍不在我校服务范围,但在我校服务范围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学龄儿童监护人需提供:户口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原件、门店照片(营业执照满6个月,照片注名详细地址方便上门核查);户籍所在地乡镇中心校(跨县区由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外出就读证明。非祥符区户籍的随迁子女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应提供祥符区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
3.户籍不在我校服务范围,但在我校服务范围内务工的学龄儿童监护人需提供:户口薄、在城区参加社会保险的凭证原件(在城区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户籍所在地乡镇中心校(跨县区由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外出就读证明。非祥符区户籍的随迁子女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应提供祥符区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
(三)其他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军人(含驻汴武警部队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组织部门选派的艾滋病帮扶人员子女、被授于见义勇为荣誉称号子女、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援外医疗人员子女等优抚对象按有关要求和程序落实好子女入学优待政策。
不属于上述范围的学生,原则上不予安排入学。
三、报名办法及信息采集
符合第二实验小学服务范围内入学条件的,由监护人持户口簿、自有住房的产权证明、健康体检证明等相关材料携适龄儿童在规定时间内到第二实验小学报名,由负责招生的工作人员对适龄儿童进行材料验证、信息采集及目测。
报名所需材料:(材料需准备原件和复印件)
1.户口本(包含户口本第一页、父母、学生页)原件及复印件(共四页);
2.入学健康体检表;(只需要原件)
3.儿童接种查验证明;(只需要原件)
4.务工随迁需提供:父(母)亲在祥符区参加社会保险的凭证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和门店照片(照片注名详细地址,方便上门调查);
5.购房需提供:房产证或产权证明(购房合同及契税发票或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6.户籍不在我校服务范围内的,需要户籍所在地中心校出具外出就读证明。
7.残疾儿童报名时须带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招生时间
7月16日—7月18日 安排招生工作
发布、张贴招生公告
7月19日— 7月20日 组织现场报名
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7月21日— 7月25日 组织入户调查
7月27日 公示录取名单
五、报名地点
祥符区第二实验小学(园区路与经二路交叉口南100米路东)
六、报名流程
1.排队领取报名序号。
2.按序号上交相关证件,审核报名条件,采集儿童信息。
备注:在信息审核过程中,一旦发现家长提供信息不真实、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其儿童入学资格。
招生咨询电话:0371-220298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