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彭州随迁子女入学办理指南 彭州市随迁子女读书

教育百科2024-03-22 00:25:23佚名

2024彭州随迁子女入学办理指南 彭州市随迁子女读书

  2024彭州随迁子女入学办理指南

    一、登记对象

  随迁子女适龄儿童是指户籍为非彭州市户籍,随父母(法定监护人、下同)在彭州居住的适龄儿童。如需在彭州就读义务教育学校,需要父母按相关政策办理随迁子女入学登记。

  例外:如适龄儿童父母是属于特殊类优抚对象(如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成都工匠”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直接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线医务工作者子女、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可不办理随迁子女登记,需要家长按相关政策办理登记手续。

  所有彭州市户籍(含各镇街)小一适龄儿童不能在随迁子女登记系统登记,只需在5月6日-5月17日在本地小学入学平台登记。

  二、申请类别

  以居住就业人员“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为基本条件。申请人可通过两种条件之一进行申请。(注意不要选择错误,以免影响申请及审核)

  (一)积分申请

  未入户的居住证持有人于子女入学当年2月1日至4月30日申报积分并办结,积分达10分及以上(其中“稳定职业指标”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5分;“居住引导指标”拥有彭州市合法稳定住所,在彭州市连续居住,得分不低于5分)并办结,其随迁子女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申请人应选择“积分申请”。

  (二)未办理积分申请

  未办理居住证积分的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和成都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申请随迁子女在彭州市接受义务教育的,可通过选择“未办理积分申请”类别进行申请,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四川省居住证(成都市户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与彭州市区域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在彭州市区域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3.自申请当年的4月1日上溯6个月,已在彭州市连续居住满半年;

  4.自申请当年的4月1日上溯6个月,已在彭州市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半年,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符合上述条件的由彭州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三、申请时间

  2024年4月1日9:00至2024年4月30日17:00。

  四、申请方式

  申请人通过电脑或手机登陆“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资料,提交入学申请。

  网址:https://online.cdzk.org

  首次使用请先按要求“注册账号”。

  设置密码需要大、小写字母、数字、特殊字符(@#$%&*)共4种组合,长度8-20位。如后期密码遗忘,可通过注册时填写的手机号找回。如不能找回,需要持户籍本到市教育局重置密码。

  注册时至少需要选择“办事事项”为“随迁子女就学”。

  申请人根据系统提示逐步完成信息采集及资料上传。

  提示:请提前准备好以下需要的资料,照相上传,并保证照片清晰度:

  1.申请人身份证件原件(含正、反面)。

  2.申请人及子女户籍本原件(主页、申请人页和子女页)。

  3.申请人及子女的关系证明(如《出生医学证明》、申请人结婚证及其它能证明关系的法律文书材料)。

  4.申请人《劳动用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原件。

  5.转学的需要上传原学校就读学籍证明。

  注:平台是自动通过数据端口调取公安局居住证信息、住建局房屋(或租赁登记备案凭证)信息、人社局社保信息,原则上不需要申请人在各部门打印相应证明材料。如由于申请人刚刚新办相关证件或证明,各系统数据未及时进行数据更新,则需要申请人打印相关证明上传平台。

  《四川省居住证》或《居住登记证明》在现居住地公安机关派出所办理。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可通过《天府市民云》APP自己网上办理。

  “社保”参保在彭州市政务中心第二办公区社保大厅办理。

  如家长网上操作不便,可到对应镇(街道)登记点,由登记点工作人员登记录入平台(各登记点名单地点附后),登记期间教育局端口没有录入信息功能。

  五、审核流程

  4月10日至5月15日的工作日,彭州市各镇政府(街道办)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在网上开始对申请人上传资料、联网资料进行初审。

  如因申请人条件资料不齐,初审为“不通过”,平台会反馈审核“不通过”的具体原因,请申请人关注自己申请的审核情况,及时与审核点联系,并补充资料,以免影响审核及子女就学。

  对镇政府(街道办)通过初审的,由彭州市教育局复审。

  5月15日17:00,成都市教育局下载最终审核通过名单后,不再新增审核。

  市教育局于2024年7月5日前,通过平台向申请人发放《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告知申请人子女就读学校安排情况。

  六、到校报到

  小学新生于8月30、31日到校报到。

  初中新生于7月12、13日到校报到。

  义务教育其它年级学生于8月30、31日到校报到。

  七、其它注意事项

  随迁子女就学申请每学年集中受理一次。已享受政策统一安排在我市就读小学的随迁子女小升初时,须按上述规定重新提交申请(如不重新提交申请,将默认子女回户籍地升学,不再安排彭州市初中学位),已享受政策统一安排就学的随迁子女在彭州市内同一学段内不得申请转学。

  在入学安排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和其他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再次提醒,彭州市本地户籍(含13个镇、街道)适龄儿童一年级新生于5月6日-5月17日在《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下的“成都市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信息采集,相关《告家长书》于5月初另发,不能在随迁子女平台登记。

  随迁子女以购房条件申请我市中心城区、牡丹新城区、南部新城区、濛阳新城区一年级学位的,因登记系统不能选择就读学校意愿,家长还需要于5月20日-5月23日持《户籍薄》《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房屋信息查询记录》(样表附后) 到申请学校现场审核。

  全市小升初学生家长,如因在彭州市各城区(含中心城区、牡丹新城区、南部新城区、濛阳新城区)购房,拟申请对应区域公办七年级学位的,请于5月20日--5月27日前将《户籍薄》《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和《房屋信息查询记录》,交现在就读的毕业小学,由毕业小学审核收齐后报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学位。

  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参加电脑随机录取时,家长可自愿提出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电脑随机录取。

  多子女家庭新生子女绑定到大孩在读同一所学校入学的,家长可于5月24日--28日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申请新生子女与已在读子女就读同一学校(错过时间不能补绑定),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5月31日,市教育局公布多子女同校就读申请审核结果。

  申请成都市范围内民办小学及民办初中新生学位的随迁子女家长,需要特别注意:民办学校录取招生条件需要“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请务必先申请“随迁子女登记审核并通过后”才能报名参加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

  《彭州市随迁子女登记点信息表》

  《房屋信息查询记录》(样表)

  《房屋信息查询记录》可用手机通过“天府市民云”APP查询打印或到彭州市“二办”或“三办”持身份证件自助打印。

  2024年成都市小学入学工作日程

  2024年成都市“小升初”工作日程

本文标签: 彭州市  子女  申请人  成都市  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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