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有什么条件?
(一)申请首次注册的,达到以下条件为注册合格:
1.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师德表现合格;
3.首次任教人员须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
(二)申请定期注册的,达到以下条件为注册合格:
1.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师德表现合格;
3.注册周期内,每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4.注册周期内,按《山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规定,完成360学时的继续教育;
5.身心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应暂缓注册:
1.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注册周期内未完成规定的教师继续教育学时;
2.注册周期内,任意一年度考核不合格;
3.注册周期内,中止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学期及以上,但经中小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借调、支教、进修、培训、学术交流、病休、产假等情形除外。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注册不合格:
1.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师德考核评价标准,影响恶劣;
2.注册周期内,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
3.依法被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