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东府〔2023〕26 号)《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府〔2023〕27号)有关文件规定,现面向社会公示我镇2024年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积分制入学总得分、排名(从高到低排序)。
录取原则
1.积分录取总原则。根据我镇提供的积分制入学公办学位数量,结合申请人填报的志愿和积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如因申请人积分相同而超出积分学位供给计划数的,按东莞市积分制入学方案进行录取;
2.公办学位录取原则:2024年茶山镇拟安排积分入学公办学位75个(小学45个,其中第二小学25个,第三小学20个;茶山中学30个),按积分由高到低安排入读我镇公办学校;
3.民办学位补贴原则:东莞市从2023年秋季起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符合条件的非户籍学生实行全员学位补贴,不再需要通过积分方式获得学位补贴资格。小学每生每学年500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6000元,上述标准均含免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和免费义务教育教科书补助。
4.注意事项:积分入学只适用于入读茶山镇的公办学校,不能跨镇街申请。
学位安排
1.学位安排:2024年7月3日前,教育部门根据申请人的积分、排名、填报的志愿以及学位供给情况进行学位安排。申请人可于7月3日登录招生平台查询学位安排结果,并按照录取学校注册须知按时注册。
2.递补原则:我镇公办学校于7月6日-7月8日注册:
(1)凡是录取后未在指定时间内到校注册的,视为自愿放弃被录取资格;
(2)被录取但放弃学位所空余的公办学位不进行递补,用于解决户籍学生的补录入学。
公示说明
公示时间:2024年6月10日-6月16日。公示期内如接到反映和举报,经查核属实后,按实际情况修订积分结果和排名;如发现有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的,取消申请人申请资格。
咨询电话:81831919
积分公示:2024年6月10日-6月16日
学位安排:2024年7月3日前
具体名单点击查询:2024茶山积分入学公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