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
1.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籍的适龄儿童。
2.父母在本市市区内持有《居住证》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上述招生对象须年满 6 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
(二)报名材料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并提供其中1项报名材料,可自愿参加青秀区所属民办小学一年级招生报名:
1.本市城区户籍适龄儿童:户口簿、合法稳定住所材料。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居住证》、户口簿、合法稳定住所材料、合法稳定就业材料。
(三)报名地点
城区教育局委托各民办学校采集、审核材料并上报报名信息,请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学生家长,可到以下1所学校提交材料报名:卓立实验学校、半岛卓立小学、卓立苹果园学校(小学部)、乐知博雅小学、青秀山学校、仙葫新世纪学校、多多小学、振宁小学、南青小学、鹏飞学校、蓉茉小学、新天才阳光小学、振兴学校(小学部)、南宁北附实验学校(小学部)。
(四)时间安排
7月8日、9日(星期六、星期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现场报名、审核材料;如不超员,则7月中下旬发入学通知书。如实际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于7月中旬进行摇号随机派位。7月下旬,派位成功的学生到所报名的市区民办小学办理学位确认手续,录取完成。
(五)报名录取流程与原则
1.适龄儿童少年在家长指导下报读小学时,在自愿选择的基础上理性慎重选择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不能兼报,且只限报1所。
2.南宁北附实验学校、卓立实验学校、半岛卓立小学、卓立苹果园学校承担接收地段生责任,应优先录取完符合条件的地段生源,剩余学位才能面向社会招生。报名时间结束后,对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并及时办理登记确认手续;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所有报名学生自动进入电脑随机录取环节。
3.电脑随机录取正式开始后,每个报读民办小学的学生将通过电脑随机录取系统随机取得一个录取顺序号,民办小学根据招生计划,按照录取顺序号依次录取。对于因放弃或被取消录取资格而空出的学位,民办小学可以按录取顺序号依次递补录取。
4.参加民办小学随机录取的南宁市户籍学生,如已被电脑随机录取但自行放弃就读资格需回公办小学就读的,按“房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原则(同类指本地户籍生源类),由城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未被电脑随机录取的学生,可回到公办小学按既定招生程序参与招生录取。
5.已被电脑随机录取的学生由录取学校通知其家长办理后续登记确认手续,学生家长应主动配合学校做好入学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