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日程 | 工作安排 |
8月1日-5日 | 年满六周岁适龄儿童到公布的划片范围小学进行信息资料采集登记,学校按规定进行审核(具体安排由各小学向社会公开) |
8月1日-2日 | 各乡镇(街道)所属小学六年级学生,携带《学生基本信息表》到划片初级中学办理入学手续。 |
8月3日-4日 | 辖区外就读小学六年级,回户籍所在乡镇初级中学就读的,携带《学生基本信息表》和户口本到户籍地中心学校指定的初级中学办理入学手续。 |
市直小学(实验小学和长胜园子弟学校)和民办小学就读学生,携带《学生基本信息表》和户口本到户籍地中心学校指定的初级中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实验小学和民办小学就读学生,携带《学生基本信息表》和实际居住地监护人名下合法的房产、水电费、物业费等证明到居住地中心学校指定的初级中学办理入学手续。 | |
8月5日 | 对各单位招生情况进行审核、统计、总结。 |
因监护人实际居住地搬迁,需要到城区学校就读初中学校的(三城区之间,不予受理),携带《学生基本信息表》和实际居住地其父母名下合法的房产、水电费、物业费等证明,到实际居住地中心学校指定的地点进行登记审核。 | |
8月6日-7日 | 市教育局根据相关政策统筹安排优抚对象子女和市外来我市务工随迁人员子女入学。 |
8月8日-8月9日 | 各中心学校统筹安排因居住地搬迁,需到城区学校就读初中学校的六年级毕业生。 |
8月10日 | 各单位上报招生工作总结,做好均衡分班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