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台州仙居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转学政策
(一)公布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空余学位,小学六年级第二学期、初三年级不办理转学。
(二)转学报名对象
符合义务教育转学条件并已取得学籍的非仙居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已在仙居县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学生不列入转学范畴。
1.要求转入公办学校就读的县外非仙居籍学生。
2.未在我县公办学校就读的非仙居籍学生。
(三)转学登记时间及地点
时间:开学前一周内
地点:教育局教育科
(四)转学报名办法
监护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每人可在居住地、就业地乡镇(城区)选择一所学校,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
1.户口本和身份证(必备)
2.居住证或居住登记证明
3.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
4.营业执照
5.不动产证(房产证)
以上第1项为必备材料,2-5项家长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1项或多项相关材料,如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将取消转学资格。
(五)转学办法
本着应转尽转的原则,根据空余学位转入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若报名转学人数小于或等于空余学位,则予以全部转学;若报名转学人数大于空余学位,则按在仙居办理浙江省居住证(居住登记证明)、缴纳社保、营业执照、不动产证四个条件之一依办理时间早迟顺序依次转入公办学校。开学前,教育科将转学名单发给学校,学校应及时安排就读,并转入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