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城区公办小学招生
(一)招生对象
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新城区户籍适龄儿童、随迁子女、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到学区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区学校批准后报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
(二)划定学区
区教育局建立常住人口学龄儿童摸底调查制度,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实施单校划片,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相对稳定的原则为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学区范围,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
二、新城区民办小学招生
(一)民办小学招生对象
入学信息审核通过后取得《西安市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登记报名告知书及报名条》(以下简称《报名条》),愿意选择民办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招生计划和范围
我区3所民办小学原则上在新城区范围内招生。7月7日,区教育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3所民办小学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