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市户籍适龄少年入学方式
初中入学。区教委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等因素,划定学校服务范围,依据学生户籍和提供的住房凭证等材料统一分配入学。
学籍在本市外区,户籍或家庭住址在密云区的小学毕业生,申请到密云区中学就读,学生家长须按规定时间到区教委办理登记手续,由区教委统一分配入学。
(二)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适龄少年入学方式
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国家或北京市博士后管理部门认定的在京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符合随军进京落户条件正在办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子女、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或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方式与本市户籍相同。
(三)非本市户籍适龄少年入学方式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以下简称审核申请人)在本区工作或居住,需要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审核申请人持本人在密务工就业材料、在密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地区)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参加入学资格审核,通过后进入入学程序。
1.申请入小学一年级就读的适龄儿童,应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审核申请人持“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密云区就读批准书”到区教委确定的小学联系就读。学校接收有困难的,可申请区教委协调解决。
2.申请继续在密云区就读初中的本区学籍小学毕业生,应持“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密云区就读批准书”和相关材料到就读小学进行初中入学登记确认。
3.申请到密云区就读初中的非本区学籍小学毕业生,应持“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密云区就读批准书”和相关材料到区教委进行初中入学登记确认。确认通过的,区教委为其进行初中入学信息采集。
区教委依据《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指导要求》,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定《北京市密云区2023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实施细则》,并建立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材料联合审核机制。
(四)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方式
残疾儿童少年同等条件下在服务范围内就近就便优先入学。
(五)其他情况入学方式
区级以上引进人才子女入学,按有关规定办理。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按有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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