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明确规定,按照就近可及、普惠公平的原则,郑州市将着力构建公办机构为引领、公建民营和民办公助为主体、多种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普惠托育发展体系,“十四五”期间实现“五年三跨越”。
2022年年底,市内各区、郑东新区、郑州经开区、高新区至少要建成2家、各县(市)和上街区、郑州航空港区至少要建成1家不少于50个托位规模、质量有保障、价格可承受、方便可及、具有示范效应的普惠托育服务机构,且辖区每千人口托位数达到2个。
到2023年,每个街道至少建成1家不少于50个托位规模、每个乡镇至少建成1家不少于30个托位规模、有示范效应的普惠托育服务机构,且辖区每千人口托位数达到4个。
到2025年,全市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政策体系基本健全,每个社区均建有不少于20个托位规模的托育服务机构,且辖区每千人口托位数达到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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