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呼和浩特新城区丁香路小学新生入学材料审核通知

教育百科2024-09-20 10:25:46未知

2024呼和浩特新城区丁香路小学新生入学材料审核通知

  呼和浩特新城区丁香路小学2024年一年级新生入学招生工作简章

  2024年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即将开始,根据呼和浩特市教育局文件(呼教通字[2024]6号)和新城区教育局的文件(新政教【2024】59号)的精神,全面落实“阳光招生,阳光分班,公民同招”政策,现就新城区丁香路小学的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新生入学以网上信息采集数据为依据进行安排

  二、招生对象

  凡年满六周岁(201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 有学习能力,且法定监护人在新城区合法稳定居住、市四区就业,能提供相关真实、准确信息资料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办法及条件

  根据“爱青城APP”采集的适龄儿童信息,结合我区实际,合理划定入学片区。依据招生顺序位和学校招生规模,在辖区内安排适龄儿童入学。

  01、具有市四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需具备以下条件:

  (1)适龄儿童的户籍与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一致(户主为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与房产证地址一致(房产为住宅且房产所有人为法定监护人)--简称“两个一致”。文件中所表述的房产须为法定监护人单独所有或法定监护人双方共同所有,指完全房产,不包含分割房产,且要求实际居住。

  (2)对出生随其法定监护人一方一同落户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户籍且户口无新城区外迁移、变动记录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双方在市四区无固定房产,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符合“两个一致”要求)视为符合“两个一致”。

  (3)居住公房未参加房改和自建住房未能办理房产证且在市四区无其他住房(户籍地址与房产所在地一致,房产以不动产中心登记信息为准)的适龄儿童,经学校核实,公示无异议,视为符合“两个一致”的要求。

  (4)因拆迁原因法定监护人在市四区无固定房产(以不动产中心登记信息为准),按户籍地入学。回迁户需提供回迁协议书等原始证明材料,可以按回迁地址就近入学。

  (5)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在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确认适龄儿童实际居住地以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住宅)地址为准;法定监护人在市四区无固定房产(以不动产中心登记信息为准),按户籍地入学。

  (6)已入住新购房屋但暂未办理房产证、小产权房的家庭,凭网签合同或银行提供的按揭贷款等有效证明材料,按适龄儿童在已入住的新购房屋(住宅)地址就近入学。

  02、具有市四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需提供的资料:

  1.入学信息采集表两张;

  2.户籍资料:法定监护人双方和适龄儿童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法定监护人页、适龄儿童页)。

  3.实际居住资料:房产证、网签合同等原件及复印件。

  4.法定监护人双方不在同一户上,请提供结婚证或相关婚姻关系证明材料。

  说明: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请按上述顺序装订,复印件不再退回。

  03、非本市市四区户籍的随迁子女

  需提供的资料:

  1.入学信息采集表两张;

  2.(1)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法定监护人需提供的资料:

  ①户籍资料:法定监护人双方和适龄儿童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口首页、户主页、法定监护人页、适龄儿童页)。

  ②居住证:提供法定监护人一方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购房的外来务工人员不需提供)。

  (2)实际居住资料:

  ①已入住新购住房(不含商铺、商用或商住两用公寓)需提供房产证或网签合同等原件及复印件。

  ②租住房屋(住宅)需提供房主的房产证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说明: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请按上述顺序装订,复印件不再退回。

  04、招生范围

  (1)奈曼路以东,北二环以南,丝绸之路大道以西,海拉尔东街以北;

  (2)展览馆东路以东,海拉尔东街以南,丝绸之路大道以西,北垣东街以北。

  05、审验时间

  我校定于7月15日一7月21日集中审核入学材料。审核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06、结果查询

  网上公布招生结果:8月10日后。家长登录报名系统即可查看录取信息。

  阳光分班:开学前两周内。家长可登录“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信息网”查询分班结果。

  07、其他说明

  1.根据文件精神我校材料审核时间为7月15日一7月21日,逾期视为无入学需求。

  2.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落户的适龄入学儿童,父母需提供无房证明、无网签证明。

  “无房证明”的开具方式有两种:

  第一种:通过四市区的不动产服务大厅进行线下办理。

  第二种:通过“爱青城”App-不动产服务大厅进行线上办理。

  无网签证明开具方式: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线下办理。

  3.同一套住房六年内只能有一名适龄儿童入学(一个家庭多个孩子除外)。

  4.2024年入学的适龄儿童,随法定监护人购房落户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31日(含5月31日)。

  5.因片区变动,已有符合“两个一致”入学规定的在校就读生的一家多孩适龄儿童,可选择在我校办理入学。

  6.根据《新城区教育局2024年小学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学校必须对各项入学材料严格审核,如有疑问必须实地调查。家长需确保入学学生未在其他学校一年级就读过,且未注册过学籍。若入学材料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学校可不予办理。

  学校为家长审核资料方便,避免天热排队今年使用线上预约系统,请家长扫码预约。7月18日起,无需预约,可直接到校审核。预约系统于2024年7月14日早8:00开启,请家长预约后按时段到校。


  来源: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小学

本文标签: 监护人  户籍  适龄儿童  复印件  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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