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襄阳高新区中小学划片招生方案 襄阳高新区学区划分2020

教育百科2024-09-02 00:44:03未知

2024襄阳高新区中小学划片招生方案 襄阳高新区学区划分2020

  一、小学划片招生范围

  (一)高新区黄家小学(咨询电话:13886275889)

  片区1.东部边界:地矿小区西围墙南至中原西路、北至江山南路,沿江山南路向西至航宇路,沿航宇路向北至追日路,沿追日路向西至汉江北路,沿汉江北路至邓城大道。西部边界:汉江北路南至中原西路和普陀沟交界处,沿普陀沟向西北至邓城遗址南门外护城河,沿护城河遗址向东至卧龙大道,沿卧龙大道向北至邓城大道。南部边界:中原西路东至地矿小区西南角、西至汉江北路。北部边界:邓城大道东至汉江北路、西至卧龙大道(不含邓城社区居民子女)。

  片区2.东部边界:长虹北路南至江山南路、北至追日路。西部边界:航宇路北至追日路、南至江山南路。南部边界:江山南路东至长虹北路、西至航宇路。北部边界:追日路东至长虹北路、西至航宇路。

  以上划片范围内的黄家小学一年级学生在江山校区就读。

  (二)襄阳市第四十二中学本部校区小学部(咨询电话:13995757343)

  东部边界:樊魏路南至追日路、北至邓城大道。西部边界:汉江北路北至邓城大道、南至追日路。南部边界:追日路东至樊魏路、西至汉江北路。北部边界:邓城大道东至樊魏路、西至汉江北路。

  其中:追日路以北、彭岗路以南、樊魏路以西、长虹北路以东片区仅招收具有高新区户籍、片区房产的居民子女。

  (三)襄阳市第四十二中学望城校区小学部(咨询电话:13995757343)

  东部边界:小清河南至追日路、北至邓城大道。西部边界:樊魏路北至邓城大道、南至追日路。南部边界:追日路东至小清河、西至樊魏路。北部边界:邓城大道东至小清河、西至樊魏路。

  (四)高新区第二中学小学部(咨询电话:18371002061)

  片区1.东部边界:追日路向东延至小清河。西部边界:西至长虹北路。南部边界:南至中原路交七里河路。北部边界:北至追日路。招收火炬社区居民子女。

  片区2.追日路以北、彭岗路以南、樊魏路以西、长虹北路以东片区流动人口子女。

  片区3.东部边界:长虹北路北至江山南路、南至大吕沟。西部边界:地矿小区西围墙北至江山南路、南至中原西路,沿中原西路西至汉江北路,沿汉江北路南至大吕沟。南部边界:大吕沟东至长虹北路、西至汉江北路。北部边界:江山南路东至长虹北路、西至地矿小区西围墙。招收万达社区居民子女。

  以上划片范围内的高新区二中小学一年级学生在祥云校区(原襄重厂家属区内)就读。

  (五)襄阳市第二十七中学小学部(咨询电话:3822369/13871641935)

  片区1.东部边界:小清河南至邓城大道、北至大力大道(仇家沟)。西部边界:团山大道南至邓城大道、北至大力大道(仇家沟)。南部边界:邓城大道东至小清河、西至团山大道。北部边界:大力大道(仇家沟)东至小清河、西至团山大道(不含陆寨社区十组居民)。

  片区2.东部边界:团山大道南至邓城大道、北至吾悦华府小区北围墙。西部边界:上岗路南至邓城大道、北至吾悦华府小区北围墙。南部边界:邓城大道东至团山大道、西至上岗路。北部边界:吾悦华府小区北围墙。

  (六)高新区第四中学小学部(咨询电话:3351550/19871682889)

  东部边界:团山大道南至台子湾路、北至大力大道(仇家沟)。西部边界:卧龙大道南至台子湾路、北至大力大道(仇家沟)。南部边界:台子湾路东至团山大道、西至卧龙大道。北部边界:大力大道(仇家沟)东至团山大道、西至卧龙大道。

  (七)高新区邓城小学(咨询电话:3821813/15335925057)

  东部边界:团山大道南至邓城大道、北至台子湾路。西部边界:卧龙大道南至邓城大道、北至台子湾路。南部边界:邓城大道东至团山大道、西至卧龙大道。北部边界:台子湾路东至团山大道、西至卧龙大道。招收邓城社区居民子女。

  (八)高新区卢坡小学(咨询电话:15897956075)

  施坡社区辖区。马棚村一、二组居民子女。

  (九)高新区群力小学(咨询电话:15172569882)

  陆寨社区(不含陆寨三组居民子女)、曙光社区辖区。

  (十)襄阳市长虹北路学校(咨询电话:13487186379)

  中车公司厂区以及陆寨社区三组。

  (十一)高新区黄庄小学(咨询电话:15271962058)

  黄庄社区、马棚村辖区(不含马棚村一、二组居民子女)。2024年秋季一年级新生在邓城小学就读。

  (十二)高新区王湾小学(咨询电话:3803296/18372627449)

  王湾村、胡湾村、李冲村辖区。

  (十三)襄阳市第三十四中学小学部(咨询电话:13972232986)

  东部边界:富康大道以南、奔驰大道以西的东风街道办事处辖区东南界。西部边界:东风汽车大道南至钻石大道、北至富康大道。南部边界:钻石大道东至奔驰大道、西至东风汽车大道。北部边界:富康大道东至奔驰大道、西至东风汽车大道米庄镇、东风街道办事处的管辖区域;连山湖社区居民子女。以上划片范围不含襄州区插花地。

  (十四)高新区第四小学(咨询电话:18827550690)

  东部边界:富康大道以南、东风汽车大道以西的米庄镇、东风街道办事处辖区东南界。西部边界:名城路南至钻石大道、北至富康大道。南部边界:钻石大道东至东风汽车大道、西至名城路。北部边界:富康大道东至东风汽车大道、西至名城路米庄镇、东风街道办事处的管辖区域;车辆段正式职工的子女。以上划片范围不含襄州区插花地。

  (十五)高新区官庄小学(咨询电话:18727078606/13871731378)

  东部边界:东至连山沟路。西部边界:西至奔驰大道。北部边界:北至无锡路(不含孙庄社区居民子女)。南部边界:南至富康大道(不含孙庄社区六组居民子女)。五月花社区居民子女到高新区第一中学小学部就读。

  (十六)襄阳市东风中学小学部(咨询电话:15172596237)

  招收东风公司在襄阳企业的正式职工适龄子女,以及东风汽车大道以东、富康大道以北、奔驰大道以西、东兴路及东风公司新区商住楼北围墙以南之间片区居民的适龄子女,且户口所在派出所为高新区车城派出所或富康路派出所。

  (十七)高新区第二小学(咨询电话:15971153218)

  东部边界:富康大道以北、奔驰大道以西的米庄镇辖区东北界。西部边界:劲风路南至富康大道、向北延伸段至汉十高速公路。南部边界:富康大道西延伸段东至奔驰大道、西至劲风路。北部边界:汉十高速公路东至奔驰大道、西至劲风路向北延伸段(含孙庄社区六组居民子女)。

  (十八)高新区米庄中心小学(咨询电话:18671065828)

  东部边界:劲风路南至富康大道、北至莲花路。西部边界:焦柳铁路线南至富康大道、北至莲花路延伸段。南部边界:富康大道东至劲风路、西南延伸段至焦柳铁路线。北部边界:莲花路东至劲风路、西延伸段至焦柳铁路线。

  (十九)高新区米庄小学(咨询电话:13972232922)

  东部边界:劲风路南至莲花路、向北延伸段至汉十高速公路。西部边界:焦柳铁路线南至莲花路向西延伸段、北至汉十高速公路。南部边界:莲花路东至劲风路、向西延伸段至焦柳铁路线。北部边界:汉十高速公路东至劲风路向北延伸段、西至焦柳铁路线。

  (二十)高新区清河小学(咨询电话:15997304221)

  清河村、桐树店社区辖区。

  (二十一)高新区第一中学小学部(咨询电话:18986307232)

  西部边界:西至连山沟至珠海大道。北部边界:北至汉十高速。东部边界:东至襄阳大道。南部边界:南至富康大道。招收五月花社区居民子女。

  (二十二)高新区魏庄小学(咨询电话:15172423115/18271263094)

  魏庄社区、黄坡社区、郑岗社区辖区。

  (二十三)高新区明德小学(咨询电话:18872588803)

  武坡社区、刘湖社区和刘集社区一组、二组辖区。

  (二十四)高新区大桥小学(咨询电话:19164568219)

  大桥村辖区。

  (二十五)高新区刘集小学(含肖王营校区)(咨询电话:13487159038/3757329)

  刘集社区(除一组、二组外)、肖王营村辖区。

  (二十六)高新区马营小学(咨询电话:15872268474)

  武营村、许营村、马营村辖区。

  二、初中划片招生范围

  (一)襄阳市第四十二中学初中部(咨询电话:13995757343)

  2024年秋季起襄阳市第四十二中学所有初中学生全部转到望城校区就读。

  东部边界:小清河南至追日路、北至邓城大道。西部边界:汉江北路北至邓城大道、南至追日路。南部边界:追日路东至小清河、西至汉江北路。北部边界:邓城大道东至小清河、西至汉江北路。

  其中:追日路以北、彭岗路以南、樊魏路以西、长虹北路以东片区仅招收具有高新区户籍、片区房产的居民子女。

  (二)高新区第二中学初中部(咨询电话:13774155792)

  片区1.东部边界:追日路向东延至小清河。西部边界:西至长虹北路。南部边界:南至中原路交七里河路。北部边界:北至追日路。招收火炬社区居民子女。

  片区2.追日路以北、彭岗路以南、樊魏路以西、长虹北路以东片区流动人口子女。

  片区3.东部边界:长虹北路北至江山南路、南至大吕沟。西部边界:地矿小区西围墙北至江山南路、南至中原西路,沿中原西路西至汉江北路,沿汉江北路南至大吕沟。南部边界:大吕沟东至长虹北路、西至汉江北路。北部边界:江山南路东至长虹北路、西至地矿小区西围墙。招收万达社区居民子女。

  招收黄家小学划片招生范围居民子女。

  (三)襄阳市第二十七中学初中部(咨询电话:3822369/13871641935)

  片区1.东部边界:小清河南至邓城大道、北至大力大道(仇家沟)。西部边界:团山大道南至邓城大道、北至大力大道(仇家沟)。南部边界:邓城大道东至小清河、西至团山大道。北部边界:大力大道(仇家沟)东至小清河、西至团山大道(不含陆寨社区十组居民子女)。

  片区2.东部边界:团山大道南至邓城大道、北至吾悦华府小区北围墙。西部边界:上岗路南至邓城大道、北至吾悦华府小区北围墙。南部边界:邓城大道东至团山大道、西至上岗路。北部边界:吾悦华府小区北围墙。

  招收邓城小学、群力小学、长虹北路学校、王湾小学划片招生范围居民子女。招收2024年黄庄小学划片范围的六年级居民子女。

  (四)高新区第四中学初中部(咨询电话:3351550/19871682889)

  东部边界:团山大道南至台子湾路、北至大力大道(仇家沟)。西部边界:卧龙大道南至台子湾路、北至大力大道(仇家沟)。南部边界:台子湾路东至团山大道、西至卧龙大道。北部边界:大力大道(仇家沟)东至团山大道、西至卧龙大道。

  招收卢坡小学划片招生范围居民子女。

  (五)襄阳市第三十四中学初中部(咨询电话:13972232986)

  东部边界:富康大道以南、奔驰大道以西的米庄镇、东风街道办事处辖区东南界。西部边界:名城路南至钻石大道、北至富康大道。南部边界:钻石大道东至奔驰大道、西至名城路。北部边界:富康路东至奔驰大道、西至名城路米庄镇、东风街道办事处的管辖区域;连山湖社区居民子女、车辆段正式职工的子女。以上划片范围不含襄州区插花地。

  (六)襄阳市米芾中学(咨询电话:17683932552)

  招收清河小学、高新区二小、米庄小学、米庄中心小学划片招生范围居民子女。

  (七)襄阳市东风中学初中部(咨询电话:15872335668)

  招收东风公司在襄阳企业的正式职工适龄子女,以及东风汽车大道以东、富康大道以北、奔驰大道以西、东兴路及东风公司新区商住楼北围墙以南之间片区居民的适龄子女,且户口所在派出所为高新区车城派出所或富康路派出所。

  (八)高新区第一中学初中部(咨询电话:18986307232)

  招收魏庄小学、刘集小学(含肖王营校区)、马营小学、明德小学、大桥小学、官庄小学划片招生范围居民子女。

  三、民办学校招生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21〕15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湖北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襄阳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襄阳市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及《襄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襄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精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纳入高新区统一管理,其招生范围由社会事务局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政策要求,结合当地实际确定。

  (一)严格招生计划管理。严格落实《湖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湖北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督〔2018〕4号)要求,社会事务局根据民办学校的校园面积、师资状况、校额班额等办学条件,核批招生计划。依据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有关要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在只减不增的原则下,确保开学后在校生数不超过相应学段办学规模总数。往年招生人数超过额定办学规模的民办学校今年不予下达招生计划。

  (二)实行民办学校划片招生。民办学校面向高新区范围内招生。

  (三)民办学校招生条件及招生范围。2024年秋季招生时,户籍、房产、居住证、社保等属于高新区内(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具备其中一项即符合高新区民办学校招生条件。

  (四)民办学校招生方式。民办学校录取新生同公办学校一样,先由学生及其家长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襄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在平台报名时,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只能二选一,招收新生按照公办学校先录取、民办学校后录取的顺序进行。每生只能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提交申请,如实填写申请信息。平台根据申请信息确定录取形式和对象。

  当申请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时,提交申请的学生全部录取。当申请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时,按全市统一时间、统一系统、统一程序、统一要求进行,采取电脑随机摇号方式确定录取对象。

  凡已被民办学校录取并接到录取通知的学生,必须到录取学校就读。凡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可按照招生平台通知要求,改报平台报名信息,参与调剂录取。

  四、调剂录取

  第一轮录取结束后,有剩余招生计划的学校,或者有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学生,由平台根据就学需求、申请条件、交通状况以及学校承载能力等因素,综合分析,进行调剂录取。不符合调剂录取条件的学生,尽早回户籍地申请入学。但户籍地公办学校录取时,存在被调剂录取的风险。因此,提交学校申请时,要慎重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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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襄阳教育发布

  高新区划片招生入学说明及相关要求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提高便民化服务水平,2024年秋季高新区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所有新生统一通过“襄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进行招录。请符合入学资格的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使用本人手机按规定时间扫二维码下载APP并注册登录,提交学位申请。

  一、申请一年级和七年级学位需具备的条件

  (一)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

  高新区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符合《义务教育法》规定的“年满六周岁”(2018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并在高新区居住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高新区户籍的儿童(户籍转入需在招生平台注册申请学位之前)。

  2.监护人(或儿童个人)房产在高新区辖区内且实际已入住的儿童。

  3.流动人口具备以下条件①②或①③的,其随迁子女可以申请按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原则到流动人口指定学校就读。

  ①监护人双方或一方已在高新区辖区派出所申领了居住证;

  ②监护人双方或一方在高新区经商,且营业执照满一年;

  ③监护人双方或一方在高新区务工就业满一年,且连续在高新区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一年。

  4.户籍属高新区辖区且符合政府优待政策的人员子女。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以及其它各类优抚对象,要按上级有关要求统筹落实教育优待政策。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按照《襄阳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服务办法》中的要求和程序落实。

  (二)初中七年级招生对象

  高新区初中七年级的招生对象为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在高新区居住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

  1.高新区户籍的儿童、少年(户籍转入需在招生平台注册申请学位之前)。

  2.监护人(或儿童、少年个人)房产在高新区辖区内且实际已入住的儿童、少年。

  3.流动人口具备以下条件①②或①③的,其随迁子女可以申请按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原则到流动人口指定学校就读。

  ①监护人双方或一方已在高新区辖区派出所申领了居住证;

  ②监护人双方或一方在高新区经商,且营业执照满一年;

  ③监护人双方或一方在高新区务工就业满一年,且连续在高新区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一年。

  4.户籍属高新区辖区且符合政府优待政策的人员子女。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以及其它各类优抚对象,要按上级有关要求统筹落实教育优待政策。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按照《襄阳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服务办法》中的要求和程序落实。

  不符合以上4类入学条件的,请及时在户籍地或房产所在地申报学位,以免延误入学。“高新区小学毕业生”且具备流动人口证明条件①②或①③仍申请在高新区初中就读的,须服从派位,高新区社会事务局将根据全区学校学位情况,统筹派位在高新区接收流动人口子女就读指定学校。

  (三)已取得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的学生,不得重复申请学位

  已取得小学一年级及以上全国学籍的学生不得重复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已取得初中一年级及以上全国学籍的学生不得重复申请初中一年级学位。如果家长隐瞒事实重新申请学位并被学校录取,经核实后取消其学校学位。

  二、申报学位需提供的证件资料

  (一)高新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需要提供以下证件

  1.户口簿(必须是高新区户口,且户主应是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

  2.住房资料。家长需提供的住房资料为以下资料中的任一种,且需是住宅类房屋,房产所在土地用途为住宅或商住两用。写字楼、公寓、仓库、商铺、商务类公寓等非住宅房屋,不作为学区对口入学依据。

  ①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必须是已实际入住的房产,房产证产权所有人应是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学区内一套住房只允许一户住户的孩子申请学位;共有唯一产权的业主房产比例不低于51%。

  ②事实已经购房,但正式房产证或不动产证还未办理下来的,应提供网签购房合同和增值税全款缴费发票。

  ③高新区适龄儿童监护人无房、以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房产申报学位的,三代必须同本为高新户口(户口簿)且无迁入迁出记录,同时提供监护人及孩子一家三口无房产证明。

  ④属高新区拆迁户,应提供拆迁协议、《房屋征收产权调换协议》(高新区拆迁户且房产权为监护人或儿童、少年)、拆迁指挥部证明、租房证明材料等。货币化赔偿的一律不视为拆迁户。

  ⑤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在高新区自建房屋居住的,应提供地契等有关房产信息的证明材料。

  ⑥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在高新区辖区公租房居住的,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正式公租房合同或房管局出具的证明材料。

  ⑦购买他人还建房无法取得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以及公证书。

  ⑧属于军产房类别的,应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队开具的证明。

  ⑨属于集资房类别的,应出具购房发票和购房合同。

  温馨提示:

  1.房产产权说明。自2024年秋季入学起,凡属“大校额”“大班额”的学校,小学将实行在6年内同一房产限定解决一户业主子女入学,初中将实行在3年内同一房产限定解决一户业主子女入学。共有唯一产权的业主(房产比例不低于51%)适龄子女小学将实行在6年内同一房产限定解决一户业主子女入学,初中将实行在3年内同一房产限定解决一户业主子女入学(下同)。

  2.新生入学实行“三对口”,即学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户口、房屋产权证明(房产证、不动产证、购房网签合同)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在对口学校入学。

  (二)流动人口子女需要提供以下证件

  1.非高新区户籍,监护人(或儿童、少年个人)在高新区购有房产或在高新区辖区公租房租住。

  (1)户口簿。

  (2)住房资料。家长需提供的住房资料为以下资料中的任一种,且需是住宅类房屋,房产所在土地用途为住宅或者商住两用:

  ①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必须是已实际入住的房产,房产证产权所有人应是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学区内一套住房只允许一户住户的孩子申请学位;共有唯一产权的业主房产比例不低于51%。

  ②事实已经购房,但正式房产证或不动产证还未办理下来的,应提供网签购房合同和增值税全款缴费发票。

  ③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在高新区自建房屋居住的,应提供地契等有关房产信息的证明材料。

  ④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在高新区辖区公租房居住的,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正式公租房合同或房管局出具的证明材料。

  ⑤购买他人还建房无法取得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以及公证书。

  ⑥属于军产房类别的,应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队开具的证明。

  ⑦属于集资房类别的,应出具购房发票和购房合同。

  2.非高新区户籍,监护人在高新区经商、务工满一年,无房产租房居住满一年。

  (1)户口簿。

  (2)法定监护人取得高新区辖区的居住证(到辖区派出所办理,《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凭证》不能作为入学证明材料)。

  (3)高新区辖区内工商营业执照(2023年9月前办理并至今实际经营)或高新区辖区内有效劳动合同(2023年9月前签订至今有效)。

  (4)社保证明:监护人一方连续参加高新区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一年以上的缴费证明资料。

  (5)房屋租赁凭证:承租人必须是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租住满一年以上(2023年9月前至2024年9月30日后)。

  三、学位申请的时间及程序

  (一)网上报名

  一年级/七年级新生(含民办学校):8月1日至8月7日监护人按要求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并将证件(原件)材料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

  温馨提示:

  1.网上填报的所有信息,都将通过大数据进行比对审核,请家长确保所录入(选择)的信息准确无误。

  2.若家里没有上网条件,或操作有困难,家长可在学校公告的时间内凭适龄儿童、少年身份证件到招生范围学校上网填报,学校在此期间将会协助家长上网申请学位。

  3.监护人提交学位申请后,请及时关注申请进度并阅读平台相关信息通知。

  (二)学校初审、录取工作

  8月8日至8月28日相关数据核对,实际调查核实,精准派位核查;平台通知学生学位派校结果。

  1.学位申请资料大数据可以直接比对的,系统审核后将直接派位,无需再到学校进行面审,只需耐心等待录取结果通知。

  2.若上传的学位申请资料大数据无法比对,平台将给家长发送通知,收到通知的家长需按照平台招生信息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参与审核。

  3.未按时上传学位申请资料和未在规定时间内参与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申请。

  4.符合高新区入学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均对应在接收流动人口子女就读学校入学,如居住地附近学校学位已满需服从平台调剂,高新区社会事务局将根据全区学校学位情况统筹派位到其他接收流动人口子女就读学校。

  5.不符合流动人口入学条件的,预审不合格,监护人需及时向户籍地、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入学申请。

  (三)新生报名

  录取结束后,学生凭平台推送的录取信息和自动生成的《入学通知书》(含防伪二维码)到校报名,《入学通知书》做为各校学籍注册、教科书配发、公用经费拨付、资助政策落实和优质高中指标到校的重要依据。

  逾期不报到,派位结果作废。

  四、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安排

  流动人口适龄少年、儿童入学,按就近入学的原则,可到各学校划片招生范围就读。

  (一)小学部分

  1.顺正河社区三组、四组、七组,以及米庄中心小学招生范围内流动人口随迁适龄子女在米庄中心小学入学。

  2.长虹北路学校招收陆寨辖区内的流动人口随迁适龄子女。

  3.其他小学划片招生范围内流动人口随迁适龄子女分别在相应的小学入学。

  (二)初中部分

  指定接收学校包括:二十七中初中部、三十四中初中部、四十二中初中部、米芾中学、高新区一中初中部、高新区二中初中部、高新区四中初中部。

  各中学学校招生范围内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具备流动人口证明材料符合①②或①③的须服从派位,高新区社会事务局将根据全区学校学位情况,统筹派位在高新区接受流动人口子女就读学校,指定接收学校在学位已满后,将另行指定到其他学位未满的学校。

  五、其他说明

  (一)监护人操作方法详见平台公告“襄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2024年)用户指南”及“襄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2024年)招生指引演示视频”。襄阳教育网、高新区管委会网站会发布有关招生工作政策及公告,家长密切留意网上信息。监护人登录“襄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页面上会公布相关招生政策及信息,个人学位申请结果在“进度”和“消息”栏中查询。

  (二)高新区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均通过平台进行招录,平台以外招收的学生为违规招生,对于学校擅自招收的平台之外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配送教材、拨付公用经费等,初中毕业升学录取一律不纳入指标到校录取范围。

  (三)本方案主要保障义务教育阶段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新生入学。对于要求中途转入的插班生,必须同时具有高新户口、高新房产且对应片区学校有空余学位的可以接收,没有空余学位的需服从调剂。若有转学需求,请于8月25日后到各学校咨询。

  (四)任何学校不得收取教育、物价等主管部门规定以外的费用。

  (五)咨询电话及咨询时间

  1.高新区社会事务局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0710—3755613

  咨询时间:7月1日至8月31日(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

  2.教育局窗口咨询

  咨询地点:邓城小学(卞营路与桃园路交汇处,公交302路、19路、38路邓城新市民公寓站)一楼图书室。

  咨询电话:0710—3817846

  咨询时间:8月21日至8月31日(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

  3.新生报名期间,各学校设平台招生接待处。各学校咨询电话见本方案前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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