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8日,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总体明确对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所属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统筹教师编制管理、统筹教师岗位管理、统筹绩效工资管理、完善教师按岗聘用制度、完善教师退出机制、完善交流轮岗激励约束机制、完善教职工合法权益保障机制。
实施范围:
“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实施范围为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所属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为强化中小学教师队伍县级统筹管理职能,各地可逐步将公办普通高中和幼儿园在编在岗教职工、用人备案数教师一并纳入改革范围。
具体改革内容:
1、统筹教师编制管理。
细则:机构编制部门根据管理权限,依据编制标准、生源变化及教学需要,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并下达教育行政部门,赋予教育行政部门在编制总量内的自主调配权。并加大编制统筹调剂力度。
2、统筹教师岗位管理
3、统筹绩效工资管理
4、完善教师按岗聘用制度
5、完善教师退出机制
6、完善交流轮岗激励约束机制
7、完善教职工合法权益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