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普通类高职(专科)批次征询志愿填报指南
根据天津市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和高职(专科)批次录取工作安排,普通类高职(专科)批次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尚有41所院校、800个余缺计划需经征询进行录取。考生可以通过登录招考资讯网和“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微信公众号查询参与征询的余缺计划。参加本次征询志愿录取的招生院校,其录取原则不变,具体信息请考生参阅院校《招生章程》《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在津招生计划》。
1.志愿填报资格
所有尚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自主填报高职(专科)批次征询志愿。市高招办根据征询志愿填报情况,再划定征询志愿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时,如招生院校在征询志愿录取控制分数线上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经高校同意,可适当降低分数提供考生电子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2.志愿设置情况
根据工作安排,普通类高职(专科)批次征询志愿仍然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共设置10个平行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栏中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次投档、不再补档”的规则进行录取。录取时,招生院校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和考试成绩,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3.志愿填报流程
填报普通类高职(专科)批次征询志愿的考生,须在8月5日9时至17时,登录招考资讯网,进入高考志愿网上填报志愿系统,按照《普通高考网上填报志愿系统使用说明》的提示进行填报,逾期不再补报。考生保存并提交志愿后,需点击“导出志愿表”按钮,保存本人电子版志愿表,并注意做好个人手机验证信息的安全保密。
市高招办特别提示广大考生:普通类高职(专科)批次征询志愿填报为今年天津市普通高校招生最后一次志愿填报,希望考生珍惜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机会,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填报征询志愿并选择服从专业调剂。预计8月7日,天津市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将全部结束,考生可以查询普通类高职(专科)批次征询志愿的录取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