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西安市雁塔区初中招生入学流程指南

教育百科2023-06-29 19:08:17佚名

2023西安市雁塔区初中招生入学流程指南

  一、2023雁塔区公办初中招生入学

  (一)信息审核登记

  1、下载填写《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到学区对应审核点进行入学信息审核,填报意愿学校。

  2.审核登记。7月8日9:00至7月20日17:00

  学生家长持《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及相关支撑材料,到户籍对应或居住地对应的信息审核点进行入学信息审核,信息审核点依据学生家长提供的资料,分别按照公办学校学区学位或区级统筹公办学位分类登记、入户调查,指导家长合理填报意愿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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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招生入学安排

  首先安排公办学校学区学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再按照区级统筹公办学位类型顺序,依次安排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积分入学按照家庭户籍情况、房屋情况、居住情况等进行积分;

  随迁子女根据父母在本市缴纳社保时间、购房时间、居住时间、工作时间及地点、获奖等条件进行积分,同一类型学生按照积分从高到低录取,直至学校招生计划录满为止,超出部分由区教育局参考家长意愿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学校。

  (三)招生录取

  7月22日,各校分类上报《西安市雁塔区2023年义务段信息审核登记表》、《区级统筹公办学位子女积分入学办法》,纸质版校长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

  7月23日,各公办小学、初中安排资审合格且未参加民办学校报名的学区学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7月27日,各公办小学、初中安排资审合格的其他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7月28日,各公办小学、初中上报录取名单到区教育局审核,存在因学位已满无法接收已资审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学校,同时上报该类学生信息。

  7月29日-30日上午,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各公办小学、初中因学位已满无法接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7月30日下午,区教育局向各信息审核点下发各信息审核点上报的无法接收已资审适龄儿童少年分配情况。

  7月31日,各义务段学校严格按照已审核的新生名单填写《西安市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并报区教育局审核。

  8月1日,各义务段学校发放经区教育局审核通过的《西安市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8月2日-3日,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的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到为其提供公办学位的学校办理流出证明,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办理学生入学手续。

  二、雁塔区民办初中招生入学

  坚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一)招生对象

  入学信息审核通过后取得《报名条》,愿意选择民办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公布计划

  7月7日,雁塔区政府门户网站及“雁塔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各民办小学招生计划,西安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及其微信公众号公布各民办初中招生计划。

  (三)网上报名

  时间:7月9日8:00-7月21日18:00

  根据《报名条》所载信息,登录西安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或微信公众号(xaywjy),按照流程填报信息,招生平台通过其微信公众号或手机短信反馈学生家长报名结果。

  7月22日12:00,雁塔区政府门户网站及“雁塔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各民办小学报名人数;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及其微信公众号公布各民办初中报名人数。

 (四)招生录取

  1、电脑随机录取

  时间:7月23日

  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直接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2、补录

  时间:7月25日-26日

①学校申请:有剩余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须向雁塔区教育局提出补录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由雁塔区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补录工作。

②公布补录计划:7月24日18:00前,在雁塔区政府门户网站或“雁塔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雁塔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补录计划。

③补录报名:7月25日8:00—26日14:00,符合补录条件,自愿参加补录报名的学生,凭该学生报名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招生平台或微信公众号,选择有剩余招生计划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每名学生限报一所学校。

④补录工作:7月26日14:00,通过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和微信公众号公布补录报名人数。补录报名人数大于剩余招生计划数的,在公证机关和公众监督团监督下,随即按照有关规定及补录学校剩余招生计划组织实施电脑随机录取。

  3、免试招生

  时间:7月27日-7月28日

  通过补录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由学校在招生计划内按照政策规定免试招生

  (五)录取通知书的发放及报名

  各民办学校印制本校的录取通知书,将填写好的录取通知书7月31日上报区教育局审核。

  8月1日,各民办义务段学校发放经区教育局审核通过的《录取通知书》。

  8月2日—3日,被录取的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到为其提供公办学位的学校办理流出证明,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办理学生入学手续。

本文标签: 学校  义务教育  教育局  西安市  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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