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县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提升婚姻登记服务水平,婚姻登记处将于2023年10月23日搬迁至新址:华安北路138号(西环农村商业银行北侧),10月23日当天上午暂停办公,下午正常办理业务。
特此公告
大厂回族自治县社会事务局
2023年10月17日
婚假
机关工作人员申请婚假,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婚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假日。婚假期间工资照发。
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延长婚假十五天;
拓展阅读:
国家规定的婚假有几天?
国家法定婚假3天。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的初婚公民可享受3天法定婚假;晚婚晚育夫妻现在不享受特殊假期;二婚者只可享受3天的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