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贷款申请
首次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需登录“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syd.hee.gov.cn)注册账户,续贷学生直接登录。进入助学贷款申请页面,借款人应按要求逐项如实录入基本信息、贷款申请信息、共同借款人信息等,并提交贷款申请。注意:贷款申请提交后系统会生成回执验证码和回执录入网址,请拍照保存用于高校资助工作人员录入回执信息。
2.业务办理
借款人打印助学贷款申请表和家庭经济困难调查表并签字,携带相关资料与共同借款人前往户籍所在地农信社网点进行资料核对。
资料核对无误后,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需在网点建立客户信息,借款人需办理农信社借记卡。客户信息完善后借款人、共同借款人需签订征信查询授权书;借款人签订委托书,授权共同借款人在借款人不在当地时代替其办理助学贷款的相关业务。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通过贷款资格审查后,签订助学贷款合同。
如有疑问,学生可提前咨询户籍所在地农信社各网点或拨打河北省农村信用社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96369进行咨询。
3.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申请助学贷款时应准备以下材料
(1)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新生带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校生带学生证(或学信网上打印的学籍证明)及复印件;
(4)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导出的助学贷款申请表(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签字)和家庭经济困难调查表原件。
4.回执单录入
合同生效后,借款人将回执验证码和回执录入网址告知就读高校学生资助工作人员,及时录入贷款回执信息。从2023年开始,省外高校贷款回执信息均实行网上录入。
5.贷款发放
网点接收到回执单信息后,正式发放贷款。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需去网点办理贷款发放和受托支付业务,网点将贷款发放至借款人个人结算账户并即刻发起受托支付流程,将合同约定的受托支付钱款汇至高校指定收款账户。
网点和借款人需及时确认受托支付金额无退回,如有退回,网点和借款人应及时确认并更正账户信息,网点解冻借款人个人结算账户后补汇受托支付金额至高校。
扩展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