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计划及学区划分
(全镇共计中小学学位1040个)
招生办法
(一)科学有序招生
1、各学校、校区根据本校学位数在学区内进行招生。
2、当学校剩余学位数不能满足第二、三类学生需求时,采用抽签的形式进行招生,届时将邀请镇纪检监察、司法所、人大代表、派出所相关工作人员和新闻媒体以及抽签学生家长在招生学校校园内参加公开抽签。在报读学校抽不到签的由镇中心小学统一安排附近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二)其他注意事项
1、确保政策照顾生“免试就近入学”。
2、保障特殊儿童入学权利。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随班就读,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为适龄重度残疾儿童提供送教上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