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须知(更新至2023下半年)
1、申请人应自行下载打印《甘肃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模板见附件2)并按要求装订。
2、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应按照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流程,在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具体安排以相应认定机构发布的认定公告为准。
3、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由已聘拟任教高校统一组织在当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
4、妊娠期内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点击下载附件:甘肃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