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旭以草书著称,还精于楷体。他写的不是一般的草书,被称为“狂草”。什么叫“狂草”呢?就是写的字笔势放纵,连绵回绕,字形变化繁多,可又很有章法。他们往往用书法来表达自己的思想感情。大文学家韩愈曾经在一篇文章里说:张旭善草书,他的喜怒、忧伤、悲痛、愉快、怨恨、思慕、不平等等,凡属内心有所感的,必定在书法中抒发出来。张旭和怀素(“狂草”书法家)把草书推入了一个新的境界,对书法艺术的发展作出了卓越的贡献。
张旭,字伯高,吴郡人,世称张长史,生卒年月不详,苏州人,曾任常熟县尉。唐代大书法家。以草书而闻名。他的草书与李白的诗歌,裴旻的剑舞称为“三绝”《全唐诗》录存其诗六首。事见《新唐书》卷二○二附《李白传》后。
他的书法得之于“二王”而又能独创新意。他的楷书端正谨严。规矩至极,黄山谷誉为“唐人正书无能出其右者”。若说他的楷书是继承多于创造,那么他的草书则是书法上了不起的创新与发展了。韩愈说:“旭善草书,不治他技故旭之书,变动如鬼神,不可端睨。”杜甫在《八仙歌》中写道:“张旭三杯草圣传,脱帽露顶王公前,挥毫落纸如云烟。”他能把书法艺术升华到,用抽象的点线去表现书法家思想情感高度的艺术境界。在书法艺术中,他的字貌似怪而不怪,关键在于点画用笔完全符合传统规矩。
可以说,他是用传统技法表现自己的个性,而在书法上成了有创造力的无愧于自己时代的书法家。博大清新,纵逸豪放之处,远远超过了前代书法家的作品,具有强烈的盛唐气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