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教育部印发《关于积极稳妥做好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接收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确,档案转递接收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内容,要加强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接收工作,保障档案安全。
一是全面落实取消就业报到证政策要求。
从2023年起,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必需材料。
二是规范档案转出手续。
指导高校落实毕业去向登记制度,组织毕业生填报转递信息,按规定做好材料收集归档,填写转递单后规范转递档案。
三是做好档案接收
指导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加强毕业生档案接收工作,做好档案甄别整理、入库管理、基础信息采集等工作。
四是强化政策宣传
加强档案政策解读,提高档案意识。
五是创新公共服务
结合毕业生需求,创新做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服务、流动人才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和档案基本公共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