瑶海区公办小学学区图
瑶海区公办初中学区图
(一)户籍、房产地址一致居民子女入学
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独立产权房产地址一致(简称“两个一致”)的,在户籍地所在学区学校入学。
(二)户籍、房产地址不一致居民子女入学
家庭户籍和房产地址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我区的,由区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入学;房产在我区的,原则上在户籍地入学,确有困难的,由区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三)居住证满半年居民子女入学
认真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关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等规定要求,全面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其时限要求,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入学,截至2023年8月31日在我区居住证满半年的随迁子女,要在规定时间内到区指定审核点报名,并提供父母(双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的居住证、经商办企业营业执照或合法的劳动合同,以及户口簿、身份证等材料。符合条件的,统筹安排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