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教委:023-62988703(小学)
各学校电话集中咨询时间为6月21日—6月25日9:00-11:30,14:00-17:30;请尽量在此时间段内致电咨询。
其他工作日电话如无人接听,烦请多次拨打,因招生老师还承担着教学工作,恳请广大家长予以理解与支持!也欢迎您致电区教委咨询电话:小学023-62838330;初中023-62988703。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2024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凡年满6周岁及以上儿童,应当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就读特殊教育中心的儿童入学年龄可适度放宽。确因身体等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监护人应当向对口小学提出申请,由学校报区教委基础教育科备案,区教委将指导学校坚持对其实施入学情况追踪。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须重新提出入学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