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雁塔区公办初中招生入学
(一)招生对象
具有雁塔区户籍或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随迁子女、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学区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附有关证明,经学校审核同意后,由学校报区教育局审批。
(二)学区划分
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和规模、行政区划、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合理划定学区范围,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雁塔区移交开发区的公办学校学区划分原则上保持稳定,确保学区划分无盲区。学区划分应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时要慎重稳妥,确保平稳。
二、雁塔区民办初中招生入学
(一)招生对象
入学信息审核通过后取得《报名条》,愿意选择民办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招生范围
民办初中及民办一贯制学校初中部:民办初中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区学生入学需求,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招生,不得跨市域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