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烟台市教育局出台《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意见》,对全市中考招生工作做出了全面安排,今年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基本延续往年的政策。
考试科目:共14科
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考试科目和考查科目。考试科目包括课程考试和实验操作考试。考查科目为音乐、美术。因休复学、转学等原因未参加过所在年级已考科目考试的考生,须报名参加补考。
1.课程考试科目。共十一科,分别为道德与法治(满分100分,按70%比例折算)、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含听说30分)、物理(满分100分,按80%比例折算)、化学(满分100分,按70%比例折算)、体育(满分100分,按60%比例折算)、历史(满分100分,按40%比例折算)、生物(满分100分,按40%比例折算)、地理(满分100分,按40%比例折算)、信息技术(满分100分,折算最高分为20分)。其中,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安排在初四年级进行;历史、生物和信息技术安排在初三年级进行;地理安排在初二年级进行。英语听说考试采用人机对话方式,于5月19-20日进行。体育推行“体质健康测试+健康教育知识测试+体育运动参与+运动技能测试”的考试考查方式。根据《山东省初中体育科目学业水平考试指导意见》(鲁教基字〔2017〕17号)关于“体育科目总分值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不得低于10%”的要求,我市中考体育科目考试分值自2023年起渐进增加中考体育科目考试分值,2023年达到60分,2025年达到占中考总分值的10%。
2.实验操作考试科目。共三科,分别是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其中,生物实验操作考试安排在初三年级进行,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安排在初四年级进行。物理、化学和生物实验操作均采用等级评价的方式,于5月16-18日进行,每科根据评价等级按一定分值折算纳入学业水平考试成绩。A等以20分纳入;B等以17分纳入;C等以14分纳入;D等以11分纳入;未参加考试的学生和成绩为零的考生为E等以零分纳入。
3.考查科目。共两科,分别是音乐、美术。初四年级音乐、美术专项集中测试由各区市负责组织实施,音乐、美术学科自测成绩作为毕业考查成绩,作为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的参考,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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