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对口
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在划片对口学校入学。
沙坪坝区户籍适龄儿童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常住的,户主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
其他条件
1.2018年8月31日(含)前已购房且2023年划片入读沙坪坝区树人小学的沙坪坝区户籍适龄儿童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在严格执行“三对口”入学办法的同时,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购买二手住房户籍迁入满一年”,即提前一年购房迁户入住;
②“六年内为同一住房对应户籍户主合法养育的子女(含多个子女)提供学位”,即“六年读一户”等要求。
如果共同拥有住房产权的,法定监护人和适龄儿童的不动产权份额应达到51%(含)以上且家庭人均不低于入学当年重庆市申请公租房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不满足以上条件的沙坪坝区户籍适龄儿童,由沙坪坝区教委统筹安排入学。
2.2018年9月1日(含)后购房并迁入户籍且2023年划片入读树人小学的沙坪坝区户籍适龄儿童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答:对于上述情况,符合以下四种情况之一的,按“三对口”原则和“六年读一户”的条件入学。
①法定监护人和适龄儿童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完全产权且家庭人均不低于入学当年重庆市申请公租房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购房、迁户、入住满一年。
②联合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法定监护人和适龄儿童的不动产权份额达到51%(含)以上且家庭人均不低于入学当年重庆市申请公租房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购房、迁户、入住满一年。
③法定监护人和适龄儿童购买二手住房完全产权且家庭人均不低于入学当年重庆市申请公租房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购房、迁户、入住满三年。
④联合购买二手住房,法定监护人和适龄儿童的不动产权份额达到51%(含)以上且家庭人均不低于入学当年重庆市申请公租房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购房、迁户、入住满三年。
不满足以上条件的沙坪坝区户籍适龄儿童,由沙坪坝区教委统筹安排入学。
注:“满一年”“满三年”的截止时间为适龄儿童入学当年的8月31日,起始时间以此推算。
2023年重庆市申请公租房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是15平方米,即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家庭人口数×15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