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对象:
小学:招收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不含已注册过学籍的适龄儿童。
初中:招收2023年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一)学区生(人户一致的学生)
1.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统称监护人)具有卫辉市城区常住户籍并与自有住房(拥有100%产权,含公租房)相一致。非纯居住性质房产、未交付的房产、出租给他人的房产、不
具备基本生活居住条件的房产不能作为学生入学依据。
2.适龄儿童、少年自出生之日起即随监护人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且其监护人在卫辉市城区
无自有房产,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居住。
3.适龄儿童,少年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凭相关凭证
在户籍所在地依法入学:
(1)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含武警);
(2)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3)孤儿。
4.适龄儿童,少年与监护人的自有住房因旧城改造,原居住地已拆迁,新安置的住房尚未交付,确定
其学区以新安置的住房为准。
(二)统筹生
1.引进人才随迁子女。符合卫辉市委人才办认定条件的引进人才子女按照有关规定由市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
2.现役军人(武警官兵)子女,按照《教育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
发(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军政[2021]247号)有关规定安排入
学;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按照有关规定安排入学;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
按照《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
[2019]37号)规定安排入学。
3.学生及其监护人具有卫辉市城区常住户籍,但和自有住房地址不一致或无自有住房的。
4.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进城务工人员是指在卫辉市城区居住务工的非卫辉户籍人员。(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①户籍凭证:学生和监护人在同一户籍的户口簿。
②居住凭证:居住证和住房凭证(租房居住的需提供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自有住房需提供产权
凭证)。
③务工凭证: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并出具在城区参加社会保险的凭证,个体工商户需提供工
商营业执照。
统筹生安置工作由市教体局、城郊乡中心校和汲水镇中心校统一安排,不属于以上范畴的学生,原则
上不予安置,学校不得私自接收。学校不得拒绝接收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安排的符合入学条件的统
筹生。
招生细则
义务教育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公民同招”,登录“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完成报名(文尾附链接及流程指南)。以招生学校为报名点,由学校指导、协助家长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平台的报名和信息上传等工作。
(一)民办中小学报名办法
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要求,民办中小学招生计划由市教体局相关股室核定,8月13日前市教体局向社会
公布招生计划,
1.小学一年级新生及七年级新生家长要综合考虑学生意愿,家庭经济能力等因素选报民办学校,失信
被执行人员子女不能选报民办学校。若学生或家长确定填报民办学校,需要到校填写《卫辉市2023年民
办中(小)学招生公告》的回执,一经录取,不得放弃。
2.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计划人数时,实行电脑派位,不超计划,直接录取。录取学生由学校指导家
长通过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信息采集、照片导入、户口本等证件上传到平台等)。
3.有意就读民办小学的,由学生家长持有关入学材料(本市户籍学生持户口簿、出生证、预防接种
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持户籍凭证、居住凭证、务工凭证);有意就读民办初中的,提供《学生学籍
基本信息表》,本市户籍学生持户口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持户籍凭证,居住凭证、务工凭证等材
料。
(二)公办学校报名办法
各公办学校招生前在驻地附近向社会公布本校的学区范围,招生时间,招生负责人,招生电话,并制
作招生版面。学区范围内学生携户口簿,房产证,学籍基本信息表(初中入学要求)等相关报名材料,按
报名时间到学校报名,招生学校即为报名点。招生过程中,各招生学校对符合木校入学要求的学生,在招
生平台登记注册,上传各项信息。
(三)招生时间安排
8月18-19日,各中小学制作招生版面,宣传招生政策。
8月20日,民办学校报名,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8月21日电脑派位录取。
8月23-25日,各公办中小学组织报名工作。
8月25日,务工随迁子女、部队子女、卫辉市引进人才子女带相关资料分别先到市教体局(中学)、
汲水镇中心校或城郊乡中心校(小学)登记,再到学校报名。
8月26日,各公办中小学处理招生遗留问题。
对证件存在异议的学生组织入户家访,确保学区内学生应入尽入。对核查不属干本学区的学生,将理
由、原因告知家长,指导家长到规定学区学校网上报名。因个人原因、弄虚作假等,错过网上规定报名时
间造成无法注册学籍的,中学生监护人负完全责仟。
经市教体局及相关部门复查同意后,各公办中小学校向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并返还学生报名材料原
件。
8月31日,组织学生到学校报到。
严格控制城区学校招收“两无”(城区无自有住房,城区无常住户口)话龄生和择校生(学区生未按
照招生范围入校、统筹分配学生未按分配学校入校)就读,在城区就读的“两无”学生、择校生、中途转
学学生及“人籍分离”有借读经历的初中学生,不享受普通高中“分配生”政策待遇。
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在学位充足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小学直接升入初中的录取办法。
2023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入口(幼升小+小升初)
2023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操作说明(图示详细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