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保税区幼儿园和中小学学位报名信息采集系统:点击进入
初中转学登记采用“先网上,后现场”的登记办法。
1、符合转学报名条件的家长,首先注册并登录天津港保税区幼儿园和中小学学位报名信息采集系统,于7月10日8:00-18:00在网上填报信息。
2、报名信息采集系统网址:https://kgjy1.tjftz.gov.cn/html/sof_login.jsp
3、学生家长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如实、详细填写信息,如所填信息不完整、不真实,造成不能进行报名的,后果由家长自负。学校将于报名登记结束后对采集的信息进行初审,并通知初审合格的申请人到学校进行现场验证报名的具体时间。
4、家长按学校通知的时间进行现场验证报名,请勿擅自提前或推后到校验证时间。到校验证时,申请人必须按照要求携带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因材料不全或造假造成不能报名的,后果由家长自负。
审核材料
1.本区户口学生应提交的材料:
(1)户口本原件;单位集体户需提交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以及申请人和学生户口页原件。
(2) 房屋(不动产)产权证原件。集体户在区内租住的需提供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
(3)上述材料需提供复印件,每页写明“此证属实”,监护人签名、捺指印。
2.本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应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必须为申请转学学生的法定监护人)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2)户口本原件。
(3)申请人在本区工作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原件),并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区连续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原件。
(4)申请人及其随迁子女在区内合法居所的证明(包括自有商品住宅房产证原件,或者在本区内商品住宅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
(5)上述材料需提供复印件,每页写明“此证属实”,监护人签名、捺指印。
4.《致初中转学学生家长的告知书》规范字体手写签字(附件2)。
5.如果学生就读学校为五四学制(即小学五年初中四年),还须提供学籍所在校开具的五四学制证明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6.外省转入学生提交审核材料后,如准予转入,开学后两周内须配合学校提供原学籍校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相关材料。过时上报不予补录有关信息。(详询登记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