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榆中县2024年一般高中、民办高中征集补录工作的公告
为顺利完成我县2024年一般高中、民办高中高一新生招生录取工作,根据《关于印发〈2024年兰州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兰教发〔2024〕40号)和《榆中县教育局关于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榆教发〔2024〕59号)规定,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榆中二中、榆中师范高中部、成功学校、衡文中学开展征集补录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参加征集补录的学生必须是报名参加我县2024年中考的考生,考生成绩必须达到我县一般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379分(含照顾降分)及以上、民办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373分(含照顾降分)及以上,且前期未被我县一般高中、民办高中录取的考生。
二、征集时间
2024年7月21日22:00至7月22日10:00。
三、征集方式
考生登录兰州市中考报名系统(http://zkbm.lzetc.cn)填报征集志愿(账号密码遗失的请提前联系报名学校获取)。
四、征集计划
榆中二中:2人
榆中师范高中部:129人
成功学校:36人
衡文中学:24人
五、征集要求
1.参加征集补录的考生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自主自愿完成填报,每位考生可在一般高中(榆中二中、榆中师范高中部)任选一个志愿且只能选填一个志愿,在民办高中(成功学校、衡文中学)任选一个志愿且只能选填一个志愿。逾期未填报的,视为放弃征集补录机会。
2.凡自愿参加征集补录的考生,要对照中考成绩通知单,根据自己是否在中考报名系统中提交照顾证明材料(农村独生子女、两女结扎户加10分,少数民族加5分),测算成绩如达到一般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379分及以上、民办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373分及以上,可填报征集补录高中志愿。
3.线上征集补录结束后,由县会考办根据学校征集计划和考生志愿填报情况,按照一般高中、民办高中批次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录取,录满为止。录取结果将反馈至各初中及录取高中学校,由录取高中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
4.凡填报征集志愿被录取后放弃的考生,将不允许报名参加2025年高中阶段招生考试。
来源:榆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