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五年制高职成绩合成与换算
五年制高职招生录取成绩合成按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考生和参加少数民族语文考试考生分别设置进行。
(一)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考生
考试科目: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生物、地理。
各科目计入总分的满分分数:语文、数学、外语各12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各50分,物理60分,化学40分,生物、地理各30分,累计总分为620分。
折算办法:若本盟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科目满分分数与上述不一致,相应科目加权后计入累计总分,计算公式为:加权成绩=考生中考成绩×上述相应科目满分分数÷本盟市该科目满分分数。
例如:某考生中考物理30分,盟市中考物理满分为50分,加权成绩=30×60÷50=36。该生物理应按36分计入五年制高职累计总分。
(二)参加少数民族语文考试考生
考试科目: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生物、地理、蒙古语文。
各科目计入总分的满分分数:语文、数学、外语、蒙古语文各12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各50分,物理60分,化学40分,生物、地理各30分,累计总分为740分。
折算办法:若本盟市中考科目满分分数与上述不一致,相应科目加权办法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考生。
参加少数民族语文考试考生,报考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授课的五年制高职招生计划,蒙古语文成绩计入总分;报考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的五年制高职招生计划,蒙古语文成绩不计入总分。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考生和参加少数民族语文考试考生录取总分合成,按单科加权后累加并进行四舍五入取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