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幼儿园 2023年秋季招生简章
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要求,按照“服务驻地、就近入学”的原则,结合学校幼儿园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制定2023年秋季幼儿园招生简章,具体如下:
一、招生人数
小班幼儿:180名
二、招生对象
公历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小班适龄幼儿。
三、招生范围
1.第一批次:滨州路以北,学海路以东,学苑路以南,青岛路以西范围内的村居、社区常住户籍居民子女;周边高校教职工、村居村民子女。
2.第二批次:周边经商务工随迁子女。幼儿户籍及幼儿监护人房产均不在幼儿园招生范围内,但幼儿监护人在幼儿园招生范围内经商务工、租赁房屋。
四、收费项目及标准
1.保教费:495元/月
2.伙食费:15元/天,实行一餐两点:午餐及上午、下午加点。
五、招生方式
1.第一批次家长:请于7月12日前向所在学校、村居和社区提交幼儿材料,完成所在单位或村居审核;各社区、村居、高校于7月13日将幼儿材料汇总交幼儿园办公室。
2.第二批次家长:采取小程序扫码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7月12日8:00—12:00,如实上传提交材料。
六、提交材料要求
1.村居、社区常住居民子女由村委会、社区委员会统一提供:户籍和招生区域内房产等佐证材料(户口簿索引页、适龄幼儿单页和房产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2.高校教师子女由学校统一提供:其监护人(父母一方)的单位职工证明、银行工资流水或社保等工作隶属关系证明和户籍材料(户口簿索引页、未并户的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等。
3.经商、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由家长上传小程序:招生范围内的营业执照,以及招生范围的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提供有效的水电费、物业费等实际入住材料。
七、注意事项
1.家长保持电话畅通,上报信息及证明材料须真实、准确、详细、完整。
2.若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虚假证明材料或提报的信息不完整,将无法获得所申请的学位。
3.提交材料并不等于录取,幼儿园将根据招生学位审核材料,分批次按照报名先后顺序录取,额满为止。
4.特殊情况说明:
(1)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立功受奖、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分别向相关管理部门提供证明材料,经相关部门审核汇总报区教体局,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2)适龄幼儿监护人不是其父母本人的,需提交监护关系变更证明;适龄幼儿户籍与其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报告等证明材料。
八、录取方式
1.幼儿园对报名材料审核后,确定有效报名幼儿名单。报名幼儿人数在招生计划内,直接确定录取名单。符合条件的报名幼儿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幼儿园根据各批次报名先后顺序录取,额满为止。
2.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请家长按照电话通知的确认时间,持相关材料到幼儿园办理正式报名手续。已通知但未按规定时间来园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视为自主放弃名额,正式录取以完成报名手续且收到录取通知书为准。
3.入学材料。幼儿近期免冠一寸照片6张;幼儿体检证明(市、区妇幼保健院入园查体表,三个月内体检有效);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查验证明(幼儿预防接种门诊提供,或下载金苗宝APP-入学查证-生成查验报告-打印)。
九、咨询电话
0633-6118065 (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