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3年6月1日起,哈尔滨市群力实验小学校、哈尔滨市东湖路学校逐步执行小学新生入学在本校学区内购买住宅并落户的时间限制政策。
2023年5月31日之前,在本校学区内已购房并落户的新生入学不受两年购买住宅并落户的时间限制;2023年6月1日之后,在本校学区内购房并落户的新生入学执行提前两年购买住宅并落户的时间限制政策。即:2023年、2024年新生在本校学区入学依据的住宅和落户的时间需在2023年5月31日之前;住宅和落户的时间在2023年6月1日之后的入学新生将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
2025年新生入学过渡期结束,执行住宅和落户的时间满两年及两年以上的招生政策。2025年新生入学依据的住宅和落户的时间为2023年7月20日之前。从2025年起,新生入学以每年7月20日为节点,住宅和落户的时间需满两年及两年以上;如果在学区内的住宅和落户的时间未满两年及两年以上,房产和户籍则不能作为本校学区入学依据,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
除上述两所学校外,道里区其他小学校不实行房产和落户的时间限定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