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
2016年9月1日到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出生,符合在我区入学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范围:
范围:南通市苏锡通园区江海街道行政区域。(不含江东村和江海村)
三、招生条件:
(一)本地户籍适龄儿童
1.苏锡通园区实验小学施教区的适龄儿童,以儿童户籍为依据入学。
2.提供下列材料(简称“四项材料”):
(1)户口簿(原件);
(2)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3)预防接种卡;
(4)幼儿素质发展报告书(原件)。
(二)非本地户籍适龄儿童
1.法定监护人(父母,下同)在苏锡通园区购置商品房的。
(1)房产证(原件)
(2)“四项材料”
(3)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法定监护人在苏锡通园区企业缴纳1年“社会保险”的。
(1)经核签在本校施教区范围内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法定监护人居住证(2022年7月1日前领取)。
(2)法定监护人在本区缴纳社会养老保险一年以上的证明(含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连续缴费清单)。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可在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进行查询,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 或凭身份证到政务服务中心(或社保服务点)打印。
(3)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苏锡通园区企事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监护人经营个体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2022年7月1日前签订)。
(4)出具合法安全住所的“房屋租赁证明”(原件)。
(5)监护人身份证(原件)。
(6)“四项材料”。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到我校就读
由服役部队团级、区公安局、区委宣传部、区民政局、区总工会分别出具认定材料的革命烈士、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军人与武警、公安烈士、公安英模、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公安民警、省级及以上劳动模范、“中国好人”、当年援青、援藏、援疆半年以上人员及现役军人的直系子女,可安排入学。
四、报名办法及时间安排:
1. 2023年7月3日至7月7日,完成入学报名,信息采集。
家长网上下载南通百通APP,登录,选择苏锡通园区→特色应用→园区入学→入学报名→南通市苏锡通园区实验小学→入学报名→选择报名类型,按实际情况选择→a有户籍有房产;b有户籍无房产;c有房产无户籍;d无房产无户籍→填写学生信息→监护人信息。
2.7月8日至7月15日,开展线上审核。
3.7月16日,家长登录招生平台查看报名结果,打印《入学告知书》。
4.7月17日至18日,上午八点半监护人携带《入学告知书》及报名材料原件到苏锡通园区实验小学办理报名注册手续。
5.对报名结果有异议的,可于7月19日到学校行政楼三楼教导处进行现场复核咨询,现场复核咨询时除提供材料原件外,还需提供一套复印件(预防接种证和幼儿素质报告手册只需原件)。
五、其他:
1.除上述三种完全符合条件的入学对象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未满一年、居住证经核签在本校施教区范围内连续居住未满一年的对象预登记,根据学位空余,将以本地缴纳养老保险时间年限从长到短依次补足学位,如录入同一缴纳社保时间人员超出空余学位,将结合居住证时间年限从长到短补足学位。
2.园区外非起始年级的学生需要转学,先预登记,根据学位空余,参照一年级招生公告入学条件,按照本地户籍儿童、非本地适龄儿童的顺序补足学位;非本地适龄儿童按照房产证、社会养老保险的顺序补足学位;社会养老保险将以本地缴纳的时间年限从长到短依次补足学位,如录入同一缴纳社保时间人员超出空余学位,将结合居住证时间年限从长到短补足学位。
3.户籍、产权证、居住证、社会保险等取得的时限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
4.监护人携带材料不符合上述条件要求,不得在我校接受义务教育;监护人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将取消登记、报名资格,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监护人须提前准备好以上各项材料,逾期将不再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未尽事宜,解释权属苏锡通园区实验小学。
4.咨询电话:0513-85998529 0513-81196551
5.咨询时间:工作日每天8:00-17:00
南通市苏锡通园区实验小学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