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须知
一、选拔计划
面向全国高校在校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提供5000余个保定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实践岗位。时间为2023年7月—8月。
二、报名条件
1.全日制在读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
2.政治思想、组织纪律观念强,道德良好、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综合素质较高,无违法违纪、信用不良等情况;
3.能严格遵守用人单位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用人单位管理,展示当代大学生良好精神风貌;
4.在校期间积极参与党团组织活动,学生党员、学生干部、社团骨干、校级以上奖学金获得者、共青团先进个人获奖者、各类竞赛获奖者、有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
5.本人自愿并征得学校和家长同意,能全程按要求参与实践活动。
三、报名程序
(一)实践岗位
详见《2023年保定市大学生暑期实习实践活动工作岗位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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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安排
1.报名截止时间:即日起至7月2日
2.报名方式
参与团队实习实践的学生,通过所在学校大学生实习实践管理部门、团组织进行报名;通过“保定共青团”和“创青春”微信公众号进入“返家乡社会实践岗位对接系统”,按分类、区域搜索岗位信息,确认选择合适的岗位后,填报并提交报名信息,等待审核和系统提示信息,按信息指示开展后续操作。通过双向选择方式录取。
(1)在“保定共青团”微信公众号-“返家乡”栏目入口登录“返家乡社会实践岗位对接系统”。
(2)按分类、区域搜索岗位信息。(可以直接按照区域筛选,如输入“保定市”或“安国市”等县(市、区)名称,选择岗位报名;也可以按照单位名称搜索,如输入“竞秀区税务局”“高阳县医院”或“张登镇”等关键字,即可搜索对应岗位进行报名)。
(3)确认选择合适的岗位后,填报并提交报名信息。
(4)等待审核和系统提示信息,按信息指示开展后续操作。具体录取相关通知请及时关注站内信,或者“青春友好新保定”微信公众号!
3.报名要求
(1)优先选择家庭住址所在乡镇(街道)、市直、县直单位及企业;(2)可选择服从调剂。不服从调剂的,不保证实习实践岗位。(3)在校期间所获荣誉和奖励证书或证明材料可随报名信息一起提交,相关材料将作为录取参考。
(三)选拔录用
1.由团市委负责对报名市直单位的大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和选拔录用。各县(市、区)团委负责对报名本地区实践单位的大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和选拔录用;2.团市委统一汇总录用名单、岗位分配等相关信息,并于7月10日左右在“保定人才”“青春友好新保定”“保定就业”等微信公众号集中对外发布。
四、有关要求
1.上岗要求。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守秘密,爱岗敬业,尽职尽责,服从实习实践单位的管理,严格保证出勤率,不得擅自离岗。对无故缺岗的学生,将列入社会实践活动黑名单。实践期间,团市委负责为参加实践大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跟踪培养。关注“创青春”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抖音号,将实践日记、体会制作成文案和短视频,通过后台留言方式或@的方式参与投稿。积极在团中央开设的“我的‘返家乡’故事实践纪实”专栏定期发布同学实践感悟。及时与校院团委、指导教师、同学等分享交流,向更多的老师同学宣传展示实践成果。实践期间,各县(市、区)、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对学生的跟踪培养,在实践结束后及时跟进了解大学生毕业后的就业、创业等情况,鼓励优秀大学生来保留保就业创业。
3.总结表扬。实践大学生要做好实践总结思考,结合保定市发展实际、实习实践岗位情况、具体工作案例、相关调研成果、自身专业知识等,撰写实践报告,于8月30日前报所在地的县(市、区)团委。实习实践结束后,所在单位根据大学生工作表现给予工作鉴定,作为学生实践锻炼的证明。对不服从基层管理、不履行岗位要求的,直接取消实践资格并给予通报批评。实践结束后,对实践中表现突出、勤恳踏实的学生,由市委组织部、团市委、市人社局共同颁发证书予以表扬。
五、联系咨询
报名过程中如若遇到相关问题,您可通过电话的方式咨询当地团委。联系方式见“保定共青团”菜单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