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2024年中考招生政策变化
《工作方案》今年主要变化
(一)逐步提高全市普通高中录取率,调整全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划定比例
今年全市各县(市、区)深入挖掘普通高中校舍资源潜力,普通高中学位供给都有增加,有序扩大普通高中招生规模。今年调整全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划定比例,由往年1:0.62调整为1:0.7。即:根据全市初中三年级在校学生数1:0.7比例划定,按考生的中考成绩总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以最后一名入围考生的中考成绩总分(去除小数点,保留整数)作为全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对接受普通高中教育的迫切需求。
(二)全面实现属地招生,中心市区优质普通高中面向中心市区招生
往年我市中心市区的部分优质普通高中可面向全市自主招生,今年我市全面落实教育部和福建省教育厅有关公民办普通高中同步招生和属地招生政策,中心市区优质普通高中不再面向全市自主招生,仅面向中心市区招生。
文件具体规定为:中心市区的公、民办普通高中在中心市区招生,中心市区以外县(市、区)的公、民办普通高中在本县(市、区)范围内招生;民办普通高中生源不足的,予以统筹在征求志愿批次面向全市招生。
(三)设立综合高中班,缓解职普分流焦虑
今年我市在部分公办中职学校开展综合高中班试点,综合高中班招生区域与区域内公办普通高中一致。原则上由普通高中学校和中职学校组成联合体开展办学,也可以1所中职学校单独开展试点。入学后原则上全部注册为普通高中学籍,学生最迟可自愿在高一年学期期末前申请转为中职学籍,学籍只转一次,保留普通高中学籍的按原培养计划执行。
(四)上调定向生指标比例,让每所初中学校的学生获得更多进入优质普通高中就读的机会
按照福建省教育厅有关“逐步提高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校比例”的要求,我市今年上调定向生指标比例,由往年50%调整为60%,即:全市的省一级达标高中等优质普通高中学校应按不低于总招生计划的60%比例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含完全中学和一贯制学校初中部)。使每所初中学校的学生获得更多进入优质普通高中就读的机会,促进初中学校均衡办学和质量提升。
(五)完善综合类自主招生办法,服务国家选才战略
我市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分为综合类和艺体单项类,其中,综合类自主招生主要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特长生。为营造更有利于培养基础学科拔尖人才的良好环境,今年我市调整综合类自主招生选才办法,对综合类自主招生学校按要求报送的预录取学生名单,由往年“按考生的中考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调整为“按考生的中考数学和物理两个学科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构建更有利于拔尖创新人才和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学生成长成才的体制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