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条件
小学阶段。小学招收属于本校招生范围内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宜阳县户籍儿童、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其他应依法入学的适龄儿童。
招生办法
公办、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使用同一平台,同步报名、同步录取、同步注册学籍。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选择1所公办学校或1所民办学校,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小学招生网址:http://ywzs.jyt.henan.gov.cn/xxzs/、初中招生网址:http://ywzs.jyt.henan.gov.cn/czzs/)电脑或手机均可登录进行信息注册,根据页面提示填写真实信息。对弄虚作假、伪造证明材料造成学生不能正常入学的,后果由监护人负责。操作确有困难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监护人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划片学校由教师指导登录平台进行信息注册。
(一)公办学校
1.8月2日8:00至6日18:00网上信息采集。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登录“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完善学生基本信息,填报辖区内的1所公办学校,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8月6日18:00,招生服务平台自动关闭。
2.8月2日至7日现场资格审核。已在招生服务平台注册信息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监护人需携带[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父母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到报名点学校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进城务工人员、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及其监护人需提供居住证或务工凭证(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户籍所在地的户口簿、父母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3.城区公办学校录取新生顺序:
(1)第一批次录取时间8月7日
(2)第二批次录取时间8月8日
(3)第三批次录取时间8月9日
4.8月10日,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到所报学校进行登记由登记学校上报教育局基础教育股。
5.8月11日至14日公办学校二次录取。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县教体局和城区三镇中心校、局直学校协调安排入学。
(二)民办学校
对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注册入学,直接录取”;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一年级和七年级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具有该小学6年连续学籍并实际就读,或建校以来一直在该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可通过该校的直升方式入学,学校直升方式入学学生人数不能超出该校七年级的招生计划;若符合条件的直升人数超过该校七年级的招生计划,也要通过电脑随机录取。小学一年级不能通过直升方式入学。
1.8月2日8:00至6日18:00网上信息采集。符合民办学校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监护人登录“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进行报名,完善学生基本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监护人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学校完成现场资格审核。8月6日18:00,招生服务平台自动关闭。
2.8月2日至7日现场资格审核。初审合格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监护人携带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父母身份证,选择直升的还需携带由小学加章的学籍表(学籍变动轨迹证明)等材料到报名的民办学校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其监护人需提供居住证、务工凭证或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户籍所在地的户口簿、父母身份证。
3.8月8日至9日电脑派位及录取。进行报名、直升数据整理、公布电脑派位学校、现场电脑派位、公布录取结果、学生到校报到等工作。
4.8月10日未被录取且符合城区公办学校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由所报民办学校负责登记上报教体局基础教育股。
5. 8月11日至14日由县教体局和城区三镇中心校、局直学校协调安排入学。若对应辖区内公办学校无空余学位,统筹安排到其他辖区公办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