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场资格审核时间
初审预通过幼儿监护人在7月3日-7月4日持相关材料到所报名的幼儿园现场复审并确认。仅在邮箱提交报名表未到现场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二、现场资格审核材料
现场资格复审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⑴幼儿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⑵幼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⑶幼儿户口簿原件和户主、幼儿页的复印件;
⑷监护人住宅房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
⑸符合进城务工人员条件的人员需提供:
县内在县城区务工的幼儿监护人需提供以下两项材料:①在县城区企业签订的1年以上且被备案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②参加且连续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县外在县城区务工的幼儿监护人除提供以上两项材料外,还需提供实际居住在籍山镇城区内租房合同。
⑹幼儿监护人在县城区经商需提供以下两项材料:①由政府相关部分门颁发的营业执照;②固定经商场所的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
2.幼儿监护人携带上述材料前往幼儿园登记、复审、现场签名确认并签订诚信承诺书。
3.现场报名审核符合条件后,每名幼儿将获得一个报名编号,报名编号仅作为电脑派位号。报名先后与派位录取无关。
4.经复审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提供虚假材料的、证明材料不齐全且未按时补齐的,或发现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前往幼儿园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一律取消电脑派位和录取资格。
5.7月6日在各幼儿园门口张贴现场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名单,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