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一年级招生学区划分及招生办法
1.城区小学学区划分。
建国小学学区:通河路(四副食路、兰河名苑)以北,南北大街以西(其中东府路以北,南北大街以东,北二道街及亿兴路以西区域可选择东方红小学、新民小学、建国小学)。
幸福小学学区:通河路(四副食路)和建设路以南,南二道街以西区域;含广厦花园、兰河新城及萧红大道南省四院2、3、4、5、8、9、10号楼,兰苑国际A、B栋及以西区域。
东方红小学学区:南大街以东,建设路以北,东府路以南,三道街以西区域;迎宾路以北,四道街以西区域(含师专西侧家属楼);钢厂家属区、电厂家属区、兰河村、东岗村、呼口村、劳动村、光荣村、三家子村有意愿到该校就读学生(其中东府路以北,南北大街以东,北二道街及亿兴路以西区域可选择东方红小学、新民小学、建国小学)。
萧红小学学区:南二道街以东,建设路以南;三道街以东,迎宾路以南(不含师专西侧家属楼),新光路以南。
新民小学学区:北二道街东、新胜路北,亿兴路以东,东府路以北区域。四道街以东,迎宾路及新光路以北区域(其中东府路以北,南北大街以东,北二道街及亿兴路以西区域可选择东方红小学、新民小学、建国小学)。
2.城区建国小学、东方红小学、幸福小学、萧红小学、新民小学招生严格按照学区划分执行。按户口或产权证并通过“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系统”(公众号“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招入到所在学区学校就读。适龄儿童入学报名时,应在““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系统”(公众号“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上传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的户口簿、住宅产权证等证件原件,监护人应为父亲或母亲。优先录取学区内持双证学生(户口、产权证两个一致),次序录取持单证学生(户口或房屋产权证)。
3.随迁子女和不具备城区学校学区户口、房照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指定学校入学。
4.农村小学按照乡镇中心校所属小学范围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