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小升初需要提交:
1、户口簿、居住证、房产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租房纳税证明(原件、复印件)。
2、从“全国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的学生学籍基础信息表原件。
新区户籍在外就读的学生,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教体局统一登记,根据各学校实际学位统筹安排就学,不服从调配的将视作放弃在新区公办学校入学。
片外生所提供的信息及证明材料须真实有效,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破坏招生秩序,弄虚作假,有失诚信的,将不再作入学登记。
联系电话:0931-82599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