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肇庆德庆县政策照顾生幼升小报名材料
1.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享受定恤定补优抚对象的子女入学,申请时需提交德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有关证明;属现役军人(含军队文职人员)的子女入学,申请时需提交现役军人单位或德庆县人武部出具的证明。
2.父或母属本县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子女入学,按照《中共肇庆市委、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西江人才计划的意见》(肇发〔2016〕3号)精神,申请时需提交德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证明。
3.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申请时需提交德庆县公安局出具的证明。
4.烈士、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和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申请时需提交德庆县消防救援大队出具的证明。
5.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子女,按《肇庆市教育局 肇庆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做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肇教联〔2020〕4号)执行,申请时需提交德庆县卫生健康局出具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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