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市统招志愿。凡咸阳市区以外县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本县市最低控制线的考生,可填报市实验中学、彩虹中学、咸阳中学、秦汉中学。每个考生可以填报1-2个志愿。
(二)县市区招生志愿。分两类:
第一类是普通生志愿。凡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本县市区招生最低控制线的,依据成绩和入学愿望,咸阳市区考生可以填报市区内1-3所普通高中(含民办普通高中),其他县市考生可以填报本县市内1-2所普通高中(含民办普通高中)。
第二类是特长生志愿。凡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考试报名所在地县市区(秦都、渭城为同一招生区域)招生最低控制线75%以上,且综合素质评价身心健康或艺术素养评价结果达到A等级的考生,可相应填报本县市区具有体育或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的学校。报考特长生的考生根据个人成绩状况也可兼报其它类志愿。
(三)民办学校招生志愿。
凡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本县市区招生最低控制线的考生,依据成绩和入学愿望,可以填报咸阳市区内的1-2所民办普通高中。
(四)征集志愿。县市区招生计划和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未完成的学校征集志愿。全市统招计划不征集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