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入学基本条件
凡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在石景山区申请入学,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石景山区户籍;
2.具有本市其他区户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石景山区具有合法房产(房屋规划用途为“住宅”),实际居住在石景山区;
3.具有本市其他区户籍的无房家庭,长期在石景山区工作、居住,在石景山区连续单独承租住房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在北京市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父母一方在石景山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
4.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国家或北京市博士后管理部门认定的在京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符合随军进京落户条件正在办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子女、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或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
5.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符合《2023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石景山区接受义务教育证件材料审核标准》要求,并通过石景山区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的联合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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