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鼎湖区积分入学申请条件
适龄随迁子女申请入读其父母、 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合法监护人居住地范围内的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合法监护人(下称“申请人”)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一)具有合法稳定住所条件。
即在申请学区范围居住满半年以上(含本数半年),且具备以下住所条件之一的:有合法产权住所、合法租赁住所、单位宿舍或政府、单位授权个人使用的保障性住房或其他情形。
(二)具有合法稳定就业条件。
在鼎湖区合法就业(创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任一险种)。具备上述申请人条件的,其随迁子女在入学当年8月31日前,年满6至15周岁且有正常学习能力的,视为具有积分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