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师范学院地方公费师范生有户籍要求吗?
报考我校的地方公费师范生,实行“省来县去”的原则,考生须具有河南省的户籍和学籍。考生户籍所在地以高考报名信息采集时所填报的信息为准。
录取方式:
(一)投档。“学科教师”、“小学教育”地方公费师范生本科层次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投档;根据考生成绩和定向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预录取。考生被投档录取后,学校将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定向就业意向书。考生须在定向就业意向书上签字,入学时凭录取通知书、定向就业意向书报到。若不签订定向就业意向书,或未按时报到,均视为放弃当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资格。
(三)正式录取。考生入校后一个月内与培养学校、设岗县(市、区)人民政府正式签订定向培养就业三方协议书,注册高校学籍,办理正式录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