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东莞茶山镇公办学校入学办法
1.户籍学生学区划分
起始年级(一年级与七年级),适龄学生按学区划分安排,详情见下表:
茶山镇公办学校学区划分表
招生学校 | 招生学区 |
茶山中学 | 全镇所有辖区 |
中心小学 | 茶山圩社区、茶山村、下朗村、横江村、京山村、上元村(第一村民小组、第二村民小组、上周塘村民小组)、刘黄村、孙屋村、茶溪社区 |
第二小学 | 增埗村、卢边村、寒溪水村、茶溪社区 |
第三小学 | 塘角村、博头村、冲美村、南社村、粟边村、超朗村、上元村下周塘村民小组、茶溪社区 |
说明:学区划分采用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原则上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办法安排就读。若某所公办学校的学位需求数超过该校的学位供给数,则按入户的先后顺序进行学区调剂;若学位需求总数超过全镇公办学校的学位供给总数,对于调剂后无法安排公办学校学位的,则通过“自主选择镇内民办学校,发放定额补贴”(以下简称“学位定额补贴”方式)的方式解决。
温馨提示:我镇已建立从中心区到第二小学、第三小学的校车线路,解决接送难题。
2.户籍学生学位安排(按入户时间分类安排)
(1)2024年6月1日前入户:按“先入户先安排”的原则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若该年级学位已满则以发放“学位定额补贴”的方式解决;因个别年级学位已超或接近限制班额,则全部以发放“学位定额补贴”的方式解决。
(2)2024年6月1日至8月31日之间入户:视学位剩余情况安排,原则上以发放“学位定额补贴”的方式解决。
为精准做好信息采集工作,请茶溪社区户籍(含2024年5月13日之后迁入)今年有入读我镇义务教育阶段(1-9年级)学校需求的申请人,持户主页、学生页、家长页(原件和复印件)到政务服务中心A栋一号厅一楼综合业务窗口或茶溪社区申请学位登记(已登记过的无需重复登记)。
3.非户籍适龄学生
(1)积分制入学群体。按《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东府〔2023〕26 号)《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府〔2023〕27号)文件执行。2024年拟安排公办学位75个(小学45个,其中第二小学25个,第三小学20个;茶山中学30个),按积分由高到低安排入读我镇公办学校;东莞市从2023年秋季起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符合条件的非户籍学生实行全员学位补贴,不再需要通过积分方式获得学位补贴资格。小学每生每学年500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6000元,上述标准均含免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和免费义务教育教科书补助。
(2)市优待政策群体
①父或母一方符合《东莞市高端人才和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规定;
②父或母一方持有效的《东莞市优才卡》并在我镇工作或在我镇拥有产权清晰的自有房产(住宅);
③父或母一方获得“东莞市荣誉市民”称号并在我镇工作或在我镇拥有产权清晰的自有房产(住宅);
④父或母一方在适龄子女申请入学前5年内(含入学当年,截止时间为申请入学当年的8月31日)获得东莞市委、市政府授予个人荣誉称号;
⑤符合有关政策规定和条件的台湾学生和华侨华人子女;
⑥符合规定的现役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和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的子女、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的子女等;
⑦符合市其他入学优待政策规定的随迁子女;
(3)镇优待政策群体
①符合条件的镇属企业人才子女;
②符合《茶山镇“茶爱才,才无忧”人才环境提升计划实施方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
③符合其他优待政策人员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