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办学校招生
全面实行公民同招。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求,规范实施公民同招,做到:公办民办学校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坚决杜绝提前招生和掐尖招生。
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所有报名人员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若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一次性全部录取。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初中招生在保证小学直升需求后仍有余额且多余名额少于报名人数的,也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时,邀请公证机关参加,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派位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2.非启东户籍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入学:
3.网上报名方式
报名时首先关注“启东教育”微信公众号
进入“启东教育”微信公众号,在底部中间栏选择“新生报名”,进入专门的报名入口。选择所需报名的学校,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完成报名,保存报名编号。报名信息提交后在报名首页中选择“报名查询”,根据提示输入相关信息即可查看报名审核信息。
4.产权房
(1)居住的住宅用房是指新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的住宅用房的全部产权,非住宅用房产权不得作为入学条件。
(2)按份共有的住宅用房,新生及监护人合计或者其中一人的份额必须达到50平方米以上才允许报名登记。
(3)2019年7月1日开始,学区内的住宅用房小学六年内只提供一个入学学额,初中三年内只提供一个入学学额,同一家庭除外。住宅用房自学生入学后直至该学生毕业,方可允许该住宅用房用作学生入学、转学的产权房。转出学生的住宅用房自转出后,该住宅用房才可用作学生入学、转学的产权房。转入学生的住宅用房自学生转入后直至该学生毕业,方可允许该住宅用房用作学生入学、转学的产权房。
(4)报名时必须提供《不动产权证书》或《房产证》。
5.无房户
无房户是指本文件所述的招生对象,其监护人及入学少年儿童无产权房。其新生入学统筹安排方案:
(1)小学阶段
适龄儿童户籍在人民路以北、头兴港河以西,安排到启东经济开发区实验小学就读。
适龄儿童户籍在人民路以南、头兴港河以西,安排到善成小学就读。
适龄儿童户籍在人民路以北、头兴港河以东、庙港河以西,安排到英邦小学就读。
适龄儿童户籍在人民路以南、头兴港河以东、庙港河以西,安排到城南小学就读。
适龄儿童户籍在人民路以北、庙港河以东、丁仓港河以西,安排到学华小学就读。
适龄儿童户籍在人民路以南、庙港河以东、丁仓港河以西,安排到城东小学就读。
(2)初中阶段
入学少年户籍在头兴港河以西,安排到开发区中学就读。
入学少年户籍在人民路以北、头兴港河以东、丁仓港河以西,安排到长江中学就读。
入学少年户籍在人民路以南、头兴港河以东、丁仓港河以西,安排到南苑中学就读。
6.拆迁户
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含开发区),因城市发展需要拆迁的拆迁户,其子女新生入学,凭相关部门确认的名单及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户口簿等材料,可在安置地施教区学校就读,也可在拆出地施教区学校就读(两选一)。
7.在我市指定区域购买一手商品住房的购房人,非市区户籍的,其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子女新生登记入学:
指定区域是指北至南苑路、南至沿江公路、东至丁仓港路、西至华石路区域。
登记入学程序:
(1)关注进入“启东教育”微信公众号,在底部中间栏选择“新生报名”,进入“非市区户籍、指定区域一手商品住房”报名入口,按要求填写提交相关信息和材料。市教育体育局形成汇总表格。
(2)汇总表格交由住建局房产科审核网签合同,在系统中标记;并联系不动产登记部门核实是否已登记交易。
(3)住建局核实情况后,小学、初中汇总表格在8月15日前盖章后给教育体育局,教育体育局安排学位并做登记。
8.关于蝶湖小学、蝶湖中学的招生说明:
(1)蝶湖小学、蝶湖中学从2023年秋季学期起试行招生。试行招生期间,遵循两个自愿原则,蝶湖小学、蝶湖中学施教区内的学生,起始年级可以自愿申请到原施教区入学,也可自愿申请在现施教区入学。起始年级一旦选择好了学校,无特殊情况不再允许转学。试行招生期结束后,按照启东市蝶湖小学、蝶湖中学施教区划分方案入学。
(2)为兜牢起始年级按省定标准班额办学底线,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大班额,允许起始年级超过“标准班额”(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的城区学校学生可自愿申请入学蝶湖小学、蝶湖中学,允许起始年级超过标准班额的启东市开发区中学施教区内新城区的学生可自愿申请入学蝶湖中学。起始年级一旦选择好了学校,无特殊情况不再允许转学。在报名入学时先在所属施教区学校报名,待学校通知后再书面提出申请。
9.二孩家庭子女中的二孩优先保障入学。
10.验印注册
各中学新生的验印注册,本市的2023届小学六年级学生凭加盖“启东市教育体育局学籍管理专用章”印章的“2023年启东市小学毕业生情况登记卡暨初中招生表”注册,此表由市局按照市区初中施教范围分发给有关初中;外市的2023届小学六年级学生凭《小学毕业证书》或《小学修业证书》注册。所有报名入学的新生都必须及时注册。
凡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必须依法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因特殊情况需暂缓入学的,应办理暂缓入学的证明手续,且待可以入学时,立即组织其入学。小学严禁招收不足6周岁的儿童入学。各中小学要根据《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做好新生入学通知工作,凡未满16周岁(2007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应届小学六年级学生一律升入初中。凡年龄已满16周岁,且已受满9年义务教育的2023届小学六年级学生(2007年8月31日之前出生)原则上不升入初中。
各校要全面贯彻《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保障每个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建立“一对一”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少年工作台帐,并全力做好劝返工作。各校不得拒绝或变相拒绝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要严格执行学籍管理规定,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终身不变”,不得招收借读生和复读生。要严格落实起始年级按省定“标准班额”(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办学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大班额。要按照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等信息。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11.任何企业、开发商和其它非授权单位、部门自行公布的招生办法及施教区范围一律无效。对发布虚假广告、散布谣言等干扰招生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