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确定规则:
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分数线分三类:
1.区县提档线:分区县对所有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按成绩进行排序,再对照每个区县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数(扣除提前录取的特色自主招生、特长生和“3+4”对口贯通培养高职本科考生和高等师范教育类)等额划定各区县提档分数线。
2.指标生计划录取分数线:根据考生指标生志愿,以初中学校为单位进行,由计算机对每个初中学校提档线以上符合录取基本条件的考生按照会考科目和综合素质评价共9项指标等级中至少5B3C、5B3C以下分成两个批次,首先从会考科目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至少5B3C的考生中,按考试科目原始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学校指标生有空余计划时,再从会考科目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5B3C以下的考生中,按照考试科目原始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直至录满指标生计划。各初中学校分配指标录取分数线差距控制在40分之内。由此产生各高中招生学校对每个初中学校两个批次录取的最后一名考生的分数,即为该招生学校两个批次指标生录取分数线。
3.非指标生计划录取分数线:非指标生计划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办法,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以区县为单位进行录取。指标生录取工作结束后,由计算机对本区县内提档线以上所有剩余的符合基本条件的考生按照会考科目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至少5B3C、5B3C以下分成两个批次,首先从会考科目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至少5B3C的考生中,按考试科目原始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学校有空余计划时,再从会考科目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5B3C以下的考生中,按照考试科目原始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直至录满计划。由此产生各高中招生学校两个批次的最后一名考生的分数,即为该高中招生学校两个批次非指标生计划录取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