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区申请入学需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适龄儿童(指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下同)须年满六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
2.适龄儿童监护人在高新区连续居(暂)住满6个月(截至2023年8月31日,下同)以上,且目前仍在高新区居住,以居住(暂住)证发证日期为准。
3.适龄儿童监护人在济南市连续务工并缴纳社会保险(依法经商)满6个月(截至2023年8月31日)以上,且目前仍在济南市务工(依法经商),以务工证明或营业执照为准。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网上信息采集时间为7月12日至7月18日每天9时至17时,采集方式可通过电脑端与手机端进行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