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县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施教区范围
2023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依据2022年划定的施教区范围基本不变,因开发区人民路实验学校投入使用,其周边施教区范围有小幅调整。
一、小学学区
1.实验小学:西至中山路、文学路,南至八一路、元府路,北至中央大街,东到小沿河。
2.城西实验小学:西至红叶路,南至新市街,北至八一路,东至文学路。
3.第二实验小学:西至天虹大道、文学路、小沿河,南至徐沙河、新市街,北至元府路、人民路,东至环东路。
4.第三实验小学:西至农九巷及农九巷向南延伸至徐沙河,南至徐沙河、新市街,北至八一路,东至红叶路、睢河路。
5.第四实验小学:西至环东路,南至徐沙河,北至人民路,东至西渭河。
6.第五实验小学:西至天虹大道和小沿河,南至人民路、中央大街,北至北环路,东至西渭河。
7.南门实验学校(小学部):西至睢河路,南至徐沙河,北至新市街(新市路),东至文学路。
8.睢城实验小学:西至晋陵路,南至八一路,北至中央大街,东至中山路。
9.新城区实验学校:西至睢河路,南至中央大街、北至北环路、东至天虹大道。
10.新城区二小:西至睢邳路,南至中央大街、京岚线,北至北环路、下邳大道(含王小楼社区、北辰花园北区),东至睢河路。
11.高铁商务区学校(小学部):西至睢河路,南至北环路,北至环宇大道,东至西渭河(含睢河街道仝圩社区)。
12.开发区实验小学:西至永兴路(南延至徐沙河),南至徐沙河,北至中央大街(含高塘社区),东至晋陵路、农九巷。
13.睢中附中(小学部):西至文学路,南至南外环,北至新市街,东至天虹大道。
14.东城区实验学校(小学部):睢城街道八里社区、单湾社区、腊园社区、三张社区、双庄社区、小仝社区、周楼社区。
15.人民路实验学校(小学部):西至老龙河,南至徐沙河(含金桥社区、邱胡社区),北至中央大街、京岚线(含鲍庙社区),东至永兴路(南延至徐沙河)。
二、初中学区
1.第二中学:东至乐园路、西渭河、环东路,北至中央大街、永安路,西至天虹大道、红叶路、文学路,南至八一路、元府路、东升街、人民路。
2.第二中学(东校区):东至西渭河,北至人民路、东升街,西至小沿河、环东路,南至徐沙河。
3.南门实验学校:东至文学路,北至八一路,西至睢河路,南至徐沙河。
4.城西实验学校(初中部):东至睢河路、红叶路、晋陵路,北至中央大街、北环路、下邳大道,西至睢邳路、永兴路,南至人民路、八一路(前进路)、中央大街、京岚路。
5.新城区实验学校(初中部):东至中山路、天虹大道,北至北环路、永昶路,西至睢河路,南至中央大街。
6.一中附中:东至乐园路,北至北环路,西至中山路、天虹大道,南至永昶路、永安路。
7.睢中附中(初中部):东至小沿河,北至元府路,西至文学路,南至徐沙河、南外环。
8.徐州市田家炳中学(初中部):东至红叶路、睢河路,北至人民路、八一路(前进路),西至晋陵路、永兴路(南延至徐沙河),南至八一路、徐沙河,及吊桥社区、朱楼社区、常青社区、王楼社区。
9.高铁商务区实验学校(初中部):东至西渭河(含睢河街道仝圩社区),北至环宇大道,西至白塘河,南至北环路。
10.东城区实验学校(初中部):东至八里社区、单湾社区、腊园社区、三张社区、双庄社区、小仝社区、周楼社区,北至北环路,西至乐园路、西渭河,南至中央大街。
11.人民路实验学校(初中部):东至永兴路(南延至徐沙河),北至中央大街、京岚线(含鲍庙社区),西至老龙河,南至徐沙河(含邱胡社区、金桥社区)。
12. 少体校:全县范围内招收体育特长生。
三、有关说明
1.东至文学路、北至八一路、西至中山路、南至护城河片区原则上到城西实验小学登记入学,也可以到实验小学登记入学;西至天虹大道、北至环宇大道、南至北环路、东至西渭河(含睢河街道仝圩社区)片区内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到高铁商务区学校登记入学,也可以到梁集小学、梁集中学就读;西至建宁路、南至八一路、东至晋陵路、北至中央大街片区内适龄儿童到开发区实验小学登记入学,也可以到睢城实验小学登记入学。
2.马元社区、戈圩社区、青春社区、五里塘社区的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在睢中附中登记入学;胡元社区的适龄儿童在第四小学登记入学、小学毕业生在第二中学(东校区)登记入学;七井社区、骑路社区、杨韩社区、南关社区方杨组的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在南门实验学校登记入学;常青社区北片适龄儿童到开发区实验小学登记入学;吊桥社区、朱楼社区、王楼社区、常青社区小学毕业生在徐州市田家炳中学(初中部)登记入学。
3.高塘社区适龄儿童在新城区二小登记入学,也可以在开发区实验小学登记入学;虹润花园、金玉家园、星河家园适龄儿童到第二小学登记入学,也可以到睢中附中(小学部)登记入学;西华园、成侯花园二期小学毕业生可以到城西实验学校(初中部)登记入学,也可以到徐州市田家炳中学(初中部)登记入学;新城区二小施教区内小学毕业生在城西实验学校(初中部)登记入学,也可以到新城区实验学校(初中部)登记入学;东至西渭河,北至外环路,西至乐园路,南至中央大街片区小学毕业生到东城区实验学校(初中部)登记入学,也可以到县二中登记入学;邱圩社区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可以在人民路实验学校登记入学,也可以到庆安小学、庆安中学登记入学;胡滩社区、魏圩社区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可以在人民路实验学校登记入学,也可以到桃园镇朱集小学、朱集中学登记入学。
拓展内容:
睢宁户籍学生公办学校施教区确认办法
(一)学生法定监护人有房产的
1.监护人户籍、产权证一致的,按房产确定施教区学校。
2.监护人户籍、产权证不一致的,若户籍在农村,按户籍或房产确定施教区学校;若户籍在城区,则按房产确定施教区学校。
3.监护人原房产已拆迁,异地安置但未取得产权证的,凭拆迁安置协议,按安置地房产确定施教区学校。
4.父母离异的,按抚养权归属方的房产确定施教区学校。
5.监护人购买房产未取得产权证且没有其他房产的,提供新商品房网签合同及备案证明、购房发票,或提供二手房网签合同、购房发票、契税发票,按房产所在地确定施教区学校。2023年6月30日后签订的网签合同不作为今年入学依据。同时,从明年起,网签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时间在当年9月1日(含)后的,也不作为入学依据。 6.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全产权房产,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共有产权房产可作为就近入学依据,其他形式共有产权房产原则上不作为就近入学依据。
(二)学生法定监护人无房产的
1.学生户籍随父(母)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在一起且从未迁移过,并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所在的房产内实际常住,学生父母双方均未有其他住房,持房管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按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所在房产的施教区,凭产权证确定入学的施教区学校。
2.学生监护人原房产已拆迁,货币补偿、确未购房的,按学生家庭的户籍所在地,凭拆迁协议和无房产证明确定入学的公办施教区学校。
(三)其他特殊情况
1.学生的户籍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常住,其父母双方均为不在本地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按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所在施教区,凭产权证确定入学的施教区学校。
2.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招生,施教区内每一套合法固定住房,每三年内只能安排一名学生入学,同一家庭多子女的除外。
3.公办学校优先安排施教区内学生及其监护人户籍、房产证与实际居住地三者一致的入学。对于监护人有户籍、无房产,及其他文中未述及的特殊情况,如有空余学位能够满足的,施教区学校予以安排入学;学位不足的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学位空缺的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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