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惠政策
高职单招优惠政策按照《江西省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的实施方案》(赣招委字〔2019〕25号)执行,下列考生,经审核认定公示后,可在考生总成绩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录取。同一考生符合多项条件的,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
1.烈士子女考生,可加20分;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可加20分;
3.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考生,可加10分;
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可加5分。
补充内容:
录取安排
1.3月底前,单招院校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在本校网站进行公示。
2.4月5日前,单招院校将录取数据库上传至“江西省普通高校高职单招管理系统”。4月8-9日持录取数据库(光盘)到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
3.4月10日开始,单招院校在本校网站公布正式录取的考生名单,并据此印发录取通知书。